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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的校徽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广东江门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图片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涵盖工、经、管、文等学科的综合性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位于珠江三角洲江门市市区。江门俗称五邑,是全国著名的侨乡。江门市是广东省南部交通的重要枢纽和内河航运的第二...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1日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涵盖工、经、管、文等学科的综合性高等专科院校。

  学院位于珠江三角洲江门市市区。江门俗称五邑,是全国著名的侨乡。江门市是广东省南部交通的重要枢纽和内河航运的第二大港,是五邑侨乡的门户和物资的集散地,是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被评为最适合居住城市之一,并被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确定为“区域整合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在国内的唯一试点城市。

  学院比邻珠三角城轨江门站,30分钟可达广州,地处江门市的氧吧白水带风景区内,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优美。占地面积5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办学条件良好,教学设施完备,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2000多万元。学院内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设有超市、银行、医务中心、移动通讯服务厅等生活设施。学生公寓配有独立空调、空气能热水、直饮水等。无线网络覆盖全院。学院建有人工湖、观光亭、舞蹈健身室、大型演艺舞台、灯光球场、塑胶运动场等休闲、体育设施。并开设轮滑、篮球、足球、武术、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文学社、动漫社、爱心社、话剧社、英语沙龙、流行前线等40多个社团。

  学院设有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经济与贸易系、计算机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系部建设达四系一部规模。学院同时开发继续教育与培训项目,先后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院校分别合作举办了成人本科教育,为学生升本创造条件,与国际知名大学合作,为学生提供出国留学机会。学院与500多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打造实训、实习、就业平台,与中山立信集团等7家大型企业合作,设立奖学金,为企业定向培养优秀人才。学院创办教授讲堂。充分利用教授业余时间,开设教授大讲堂,为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

  学院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坚持“品德为先,素质为本,技能为重,就业为导”的办学理念,努力实践综合性人才培养模式。学院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与珠三角和港澳企业深度合作,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形成学校与企业、专业与职业、学生与岗位对接的人才培养机制。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3+证书”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美术类专业分档原则

美术类专业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美术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全部专业不设外语语种要求,文理兼招,学费86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五邑路683号(市内13、39路公共汽车到校门口下车)
电话:+86-750-396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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