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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徽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山东0 关注人数:
类型:财经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图片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慧鲁商业学校。经过70多年的积淀,学校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就业导向”、“育人中心”、“能力本位”的办学方针,按...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慧鲁商业学校。经过70多年的积淀,学校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就业导向”、“育人中心”、“能力本位”的办学方针,按照“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目标愿景,全校上下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整体办学水平迅速提高。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2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骨干示范高职院校。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院校行列,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50强”荣誉称号,被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八年被山东省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10所职业院校第一名,2009年被评为山东德育示范高校。

  学校下设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汽车与电子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课教学部等12个二级教学院部,开设生物工程学院、银座商务学院、冰轮工程学院、甲骨文学院、银座汽车学院、消防安保学院等校企合作二级学院。

  学校占地2300多亩,校舍建筑面积42万m2,资产总值8亿多元,实验设备总值8000万元,图书馆藏书120万册。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在山东省高职院校中录取分数线连续6年名列第一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750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

  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实践工学结合,大力开展生产性实训。加强校企合作,推行“名校名企育优生”的培养方针,实施“订单式”教育,与海尔集团、联想集团、鲁能集团、银座、美国Oracle公司、美国Cisco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教材建设、课程置换、师资培养、实习就业等领域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合作。毕业生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6%以上。重视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现已建成集财经、电子信息、旅游、生化与药品制造、艺术设计等12大类56个专业。其中,市场营销、制冷与空调专业被列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制冷与空调专业被列为国家精品建设专业,并被评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会计电算化、生物技术、旅游管理等3个专业为山东省教学改革示范专业。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教育实习基地1个。

  学校是全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主任单位,山东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高职院校学生教育与管理研究会会长单位。山东省珠算协会、山东省商业经济学会、山东省商业会计学会挂靠学校。学校办有《山东商职学院报》、《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和《山东商业经济》等正式刊物。

  学校注重加强对外交流,先后选派教师赴美国、德国、英国、丹麦、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考察、访问、留学进修,邀请外国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来校访问、讲学,现已与澳大利亚霍姆斯格林学院、马来西亚思特雅国际大学学院、苏格兰爱丁堡史蒂文森学院联合开办了会计、国际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5个专业。

  目前,学校正实施“第二次创业工程”,加快国家示范性院校项目建设,加强内涵质量建设,大力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努力创建全国高职发展的示范、改革的示范、管理的示范,塑造全国商科高职第一品牌。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涉外会计)、会计电算化、投资与理财、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专业。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7)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8)春季高考各专业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线。

(10)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文科:4800元/年   理科:5000元/年  艺术类:7000元/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物价局规定收取;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济南市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531-86335555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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