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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学院的校徽

琼州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海南三亚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海南省教育厅
琼州学院图片

  琼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77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大专班。办学29年来,学院立足海南少数民族地区,面向全省,辐射省外,服务地方,坚持师范性、突出民族性、发展多科性、增强适应性,为社会输送了2万多名专门人才,成为海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基地,为我省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琼州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三沙市人民政府等单位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是海南省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基地。

  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后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琼州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琼州学院。2009年学校主校区由五指山市搬迁至三亚市。2015年9月,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学校现有三亚、五指山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2200余亩。现有总建筑面积53.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9445.37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15.9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27.71万册,电子图书34.28万种。

  学校有12个二级学院,1个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点,44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涵盖了文、理、工、管、法、史、农、教、艺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已有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17个涉海类专业(方向),确定了海洋人文历史、海洋旅游、海洋管理、海洋食品、海洋信息、海洋生物生态与环境等六大重点建设的学科方向和领域。拥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4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初步构建并形成了以旅游、民族、海洋、生态为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格局。

  学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50多人,高级职称教师35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520多人,双聘院士2人。教师队伍中既有国务院特贴专家、省优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515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也有来自企业、科研院所的双师型教师。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930多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10人,本科生13000多人、专科生2900多人,留学生105人。学校确立了“服务需求,心智为本,通专结合,德能并举,知行合一,创新自立,勇于担当”的人才培养理念,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三年来,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 361项、省级奖励969项,其中在全国组织的“挑战杯”、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导游大赛、创新创业技能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表现出色,获得国家级一等奖31个、二等奖86个。

  学校拥有一批基地群,支撑特色学科专业发展,服务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海南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近年来,建设有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区域学中方研究中心、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海南)三亚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民政部和海南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海南旅游协同创新中心、海南国际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研究基地、海南省民族研究基地、海南省两岸少数民族研究院、海南文学研究基地、海南热带雨林画院。

  学校注重发挥科技支持、文化影响、智力服务等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一批国家、省、市、校科技创新项目;分别承担了“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国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组织开展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博鳌亚洲论坛等公共国际事务公益服务活动及“三下乡”、“四进社区”、义务支教等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学校充分利用三亚这一国际旅游开放城市带来的特殊优势和机遇,实施“梯次开放办学”的国际化发展战略,开展国际教育、文化合作与交流,先后与港、澳、台、东南亚及美国、俄罗斯、奥地利、加拿大、乌克兰、澳大利亚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百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国际合作。2008年4月,学校成为全国10个“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之一,至今连续成功承办了7届国家教育援外项目。2012年,学校成功加入上海合作组织大学。目前正在积极筹建“中乌校长论坛”永久性会址。2013年,学校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区域学中方研究中心”。2014年,学校“大学文化科技产业园”获国家科技部、教育部的认定。2015年初,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落户学校。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各类科研课题962 项,其中国家级16项,省部级35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6项。海南黎、苗族本土文化研究成果丰硕,其中《黎族通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实现了海南省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零的突破。学校先后获得 “海南省产学研结合十大杰出院校”、“海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先进院校”、“海南省“十二五”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单位”、“海南省“十二五”产学研合作优秀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十三五”期间,学校将秉承“明德、博学、励志、笃行”的校训,坚持“聚人才,强内涵,兴特色,精管理,提质量,求创新,重应用”的办学思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树立“心灵教育、智慧立人”的教育理念、“心灵管理、悟性工作”的管理理念和“心灵关爱、仁德利人”的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师资素质提升”、“教学质量提高”、“科研能力增强”、“校园文化创建”、“管理效能彰显”、“党建固本强基”等六大工程,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开放性、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海洋类高校迈出坚实的一步。

琼州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环境工程、软件工程、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园艺等专业。

琼州学院的重点专业

学院现有13个教学系(院),65个本、专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管理学、理学、法学、历史学、工学、农学等8大学科门类,形成以理、工、管、文为主,多学科相互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建立了一批省、校级重点学科、省级教学团队与特色专业建设点等

琼州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生源省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录取原则。

第九条学校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一志愿”或“非一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实行梯次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院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接受其他志愿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志愿相同,按高考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按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及考生综合评价情况录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考生,我校认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十条学校对考生单科成绩一般不设限制,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外语分数高或有特长加分的考生。外语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英语成绩较高、口试成绩较好的考生。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和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排序方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生源省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总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成绩,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双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并以此做为录取依据。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故意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达不到专业要求水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三条学校招收排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琼州学院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比例,非外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按1:1的比例投档,或按各生源省规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六条外语类专业原则上只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兼招俄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以零起点教学),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参加外语口试办法及口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录取时依据各生源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在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可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八条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可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经生源省区招生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区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区。协作计划录取的考生,所有待遇与其他考生相同。

第十九条学校全面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参与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预留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需交纳国家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琼州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700人,其中专任教师占60%以上,教授、副教授职称及研究生以上学位教师均占专任教师的30%以上,聘请外籍教师多名。

琼州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2005—2008年,学院连续四年荣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三是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2008届各专业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81.78%,均超过全国当年大学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数。


琼州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我校将严格执行海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本科文史类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管理、旅游类专业4600元/年。专科文史类师范专业415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4600元/年;高职文史类专业4950元/年,理工、外语、管理、体育类5700元/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档次收)。

琼州学院在校生情况

各类在校生9000多人,生源来自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

琼州学院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
电话:0898-88651897、8865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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