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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的校徽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黑龙江0 关注人数:
类型:语言 性质:(民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图片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前身是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是由哈尔滨师范大学申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201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院转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学院自成立以来,坚持走教育与国际接轨之路,积极借鉴国际先进...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语言类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自成立以来,坚持走教育与国际接轨之路,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国内外优秀教育资源,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各项事业取得可喜的进步,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先后被授予“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先进社会组织”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被《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1115工程”列为重点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民办高校之一;2008年--2012年学院连续四年获得“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黑龙江省民办高校免检单位”;2010年被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2011-2012年度省级安全和谐校园。

学院坐落在素有“东方小巴黎”美誉的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53.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18万平方米。学院生源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8520人。

学院设有英语、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翻译、商务英语、朝鲜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等22个本科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招收部分师范类),30余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以外语类专业为主体,经管类专业和信息艺术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学科结构。

办学宗旨与培养目标

学院秉承“经世致用,学贯中西”的校训精神,以“给学生和社会最需要的”为办学宗旨,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教学模式,吸纳国外教育优质资源,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国文化交际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智力贡献和技术服务,重点为外企、外贸及国际交流涉外领域提供人才支持。

办学特色

学院在教学形式、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校园文化等方面形成了以外语教学为依托,与国际教育接轨,开放式国际化的鲜明办学特色。实行语言类专业“外语+专长”,经管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专业+外语”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外语为工具,以专业(专长)为载体,进行开放式教育,分级教学,因材施教,使学院毕业生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巧,又有较强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实践操作能力,学生在就业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比较优势。

先进完备的教学设施

欧式风格的校园中,现代化的综合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综合实验楼、教学实践中心、体育馆、塑胶体育场、滑轮场、便利店等学习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充分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需求。学院建有2.6万平方米实践教学中心,设有语言、经管、信息技术、艺术等各类校内实训场所73个,设备先进,独具特色。图书馆藏书92万册,生均图书107册。

中外结合的一流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74人,生师比为17.97:1。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305人,占64.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234人,占49.4%。学院目前有来自英国、美国、德国、法国、西班牙、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语言、经管、计算机、艺术等专业高水平外籍教师近40名,是省内外籍教师最多的高校。学院各系实行主任教授制度,每个专业均聘请学术造诣深、教学理念新、威望高的资深教授担任主任教授,并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5人以上。形成一支以资深教授为骨干、老中青结合、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近年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18篇,编写教材(专著)63部,取得各类科研项目获奖成果97项,各级科研立项229项。2011年学院荣获省高教学会“十一五”期间学会工作先进集体奖。

较高的教学质量

多年来,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得到了教育专家和社会知名人士的首肯。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院向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10000余人,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逐年增加,先后有130余人被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录取。学生参加国际、国家及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荣获各种奖励120余项,多次摘金夺冠。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被黑龙江省教育厅评为就业工作“良好院校”。

国际交流与合作

广泛开展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是我院的独特优势。学院先后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西班牙、法国、德国、意大利、爱尔兰、阿根廷、日本、韩国、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四十余所院校及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与交流。学院大力开展交换生项目和海外学习交流实践项目,在校学生中符合条件者,有机会免费或以最少费用赴国外进行学习、交流与实践。学院经省教育厅批准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来自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外留学生在我院学习汉语。同时,学院是英国伦敦中医孔子学院下设7所孔子课堂的中方合作伙伴,定期选派教师和学生志愿者赴海外孔子课堂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推广工作。

学院是美国大学预修课程考试(AP)、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群体证书考试(LCCIEB)、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考试(ACCA)、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剑桥英语五级证书考试(MSE)、剑桥财务英语证书考试(ICFE)等多个国际考试的考试(培训)中心,为学生在校内获取权威的国际通用的职业证书提供了便利条件。

奖励政策

学生入学后享有国家各项有关奖励政策,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3000元)、三等助学金(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政策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方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方...、财务管理(ACCA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方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方...、财务管理(ACCA国...等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方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方...、财务管理(ACCA国...是重点专业。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的重点专业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八条:依据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表现,择优录取。

第九条:我院坚决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条:分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顺序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到录取未满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分专业录取时,无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

我院在录取中,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方向)专业要求考生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汉语国际教育(韩语方向)外语语种不限,其他专业及专业方向建议考生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符合投档要求,在满足文化课成绩要求条件下,按考生的术科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经黑龙江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将向有关省(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省招生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我院承认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本批次的专业分配按原始成绩排队,不享受加分。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9人,生师比为17.2﹕1。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89人,占64.37%;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227人,占50.56%。来自英国、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的外籍教师30余名。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截止到2006年4月,06届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0%。

截止到2006年7月15日,06届专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3.55%。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的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7730人。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恒星路1号
电话:0451-88121000、88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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