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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的校徽

湘潭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湖南湘潭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5个 院士:2位 博士点:17个 硕士点:139个
湘潭大学图片

  湘潭大学是一所教学研究型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 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湘潭大学是毛泽东主席亲自...

湘潭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一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湖南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历年来全国一本招生高校。
毛泽东同志一生心忧天下,从不过问家乡的具体事项,但唯一关心的是湘潭大学的建设和发展。1958年9月1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并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后因故停办。但毛泽东同志始终惦记着湘潭大学,在1974年10月最后一次回湖南时,再次指示要把湘潭大学“恢复起来,再办起来”。
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邓小平同志1974年亲自批准恢复湘潭大学,并定位为文、理、工综合性大学。1978年,国务院确定湘潭大学为全国综合性重点大学;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核心江泽民同志心系湘潭大学的建设和发展,1998年亲笔为学校题词:“办好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2005年,教育部、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重点支持湘潭大学建设。
多年来,湘潭大学的建设与发展还得到了中央许多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国家部委、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重点支持。2001年,李鹏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团结、勤奋、求实、创新,努力办好湘潭大学”。2007年,华国锋同志为学校题词:“办一流大学、育一流人才”。2008年,贺国强同志写信勉励学校:“以办好湘潭大学的优异成绩告慰毛泽东同志”。2009年,刘延东同志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明确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毛主席家乡的大学,一定会大力支持,全力支持!”2012年,学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批100所高校行列。2013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工局签署协议,共建湘潭大学。
Copyright 2014 湘潭大学.地址:中国湖南湘潭.邮编:411105

湘潭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历史学、药学、测控技术与仪器、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岩土与地下...等专业。

湘潭大学的重点专业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是我省“十五”重点建设学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为湖南省“十五”期间重点建设学科。

湘潭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内调阅考生档案,具体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提供。

第二十二条学校依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非平行志愿省份,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享受生源地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的考生投档到学校,按其高考实际分数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有优惠分者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有明确规定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成绩总和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考生。

第二十五条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对应专业语种,其他专业原则上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除招生计划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我校组织校考省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校考成绩×0.6×3.75+文化成绩×0.4)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未组织校考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条保送生、国防生、贫困地区定向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生、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单独招生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录取。

第三十一条我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我校发放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印的录取通知书。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具有学校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则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并予以毕业注册。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湘潭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38人(另有外聘教师455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超过60%;有留学经历的教师达到25%;先后从美、英、法、日等国家引进了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拥有正高职称人员301 人,副高职称人员497人。其中:跨校院士2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1人,国家青年拔尖人才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 ”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含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教学名师4人(居湖南高校首位),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人才计划人选30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9人,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2人,湖南省“百人计划”人选6人,湖南省“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1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5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6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16人,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 个,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近年来457人次进入全国宣传文化系统第三批“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人选、湖南省“ 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湖南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行列。

湘潭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湘潭大学毕业生以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并富有艰苦创业、开拓精神而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91% 以上。学生考研蔚然成风,不少学院、班级学生考研录取率达 45% 以上。

湘潭大学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学年)
专 业
年学分学费
年专业学费
合计
采矿工程
3200
400
3600
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社会学、历史学
3200
800
4000
经济学、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统计学
3200
1300
4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3200
1400
4600
汉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
3200
1800
5000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德语、法语、日语、翻译、西班牙语
3200
2100
5300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法学、知识产权、材料物理、材料化学、环境科学、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生物工程、环保设备工程
3200
2300
5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3200
2700
5900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数字出版
3200
2800
6000
药学
3200
4300
7500
艺术设计学、动画
3200
4800
8000
注:上述标准如有变动,按新文件执行。

湘潭大学在校生情况

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2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000余人。

湘潭大学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
电话:0732-8293275,829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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