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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校徽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江苏南京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图片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之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办学,坐落在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

多年来,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师资队伍,聘请了在中国医药城工作的全国“千人计划”14位高级专家为特聘教授。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校”“城”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学院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应用心理、中药学、药学、生物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15个本科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自评权。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校园依湖而建,建筑新颖、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校内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学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在强化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着力培养其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形成了“翰林情”新生文化节、“翰林韵”大学生艺术节、“翰林人”大学生风采系列大赛及“康健泰州”志愿者服务等一批品牌活动。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和支持大学生勤奋学习,掌握过硬本领,学院设立了较高比例的奖学、助学基金,另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等,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立足泰州办学,确立了以人为本、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建设为保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全院师生将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重点专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录取规则

四、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

3)专业确定原则: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江苏省以外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内涵建设成效显著,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办学条件逐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内部运行规范高效,构建体现时代特征、学院特色、"校""城"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培养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的收费标准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1、学费: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药物制剂、药事管理8个专业按医学类收费,16500元/人•年;应用心理学、制药工程2个专业按理工科类收费,15000元/人•年;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4个专业按人文社科类收费,14000元/人•年;

2、住宿费:1400元/人·年。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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