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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校徽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等级:大专 位于山东0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片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淄博师范学校)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山东省目前唯一一所专门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座落在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淄川。新校区在淄川经济开发区,位于滨博高速公路淄川下路口东侧5...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淄博师范学校)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山东省目前唯一一所专门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学校座落在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淄川。新校区在淄川经济开发区,位于滨博高速公路淄川下路口东侧500米处,南靠胶王路,占地2000余亩。一期工程建筑36个单体楼,面积23万平方米,2006年9月已交付使用,配套齐全,设施一流,能完全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现有藏书30万册,中外报刊800余种。拥有各类实验室及微机室、多功能教室50余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73万元,固定资产3亿多元。学校现有大中专在校生近6000人,附属类学生近4000人。设有人文科学系、数理科学系、外语教育系、信息科学系、教育科学系、艺术教育系和中专部等教学机构,另设有成人教育中心、蒲松龄文化研究所、课程研究所、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等教育科研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546人,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副教授职称者120余人,87人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被评为省市教学能手、特级教师、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市中青年专家以及享受国务院终生政府津贴的教师50余人。

  学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兼有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师范类专业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非师范类专业有文秘、电脑艺术设计、应用韩语、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应用英语、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审计实务、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 学校对贫困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进行资助。学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兼有部分非师范类专业。师范类专业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物理教育、地理教育;非师范类专业有文秘、电脑艺术设计、应用韩语、网络系统管理、软件技术、应用英语、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音乐表演、审计实务、社区管理与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战略,近两年来,全校教师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近千篇,出版论著及主编、参编教材10余种,先后承担和参与省级以上课题20余项,多项成果获省、市社科成果奖。学校与韩国京畿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办学。

  近年来,学校在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学校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从1991起,连续16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强校”,争创一流的办学条件,设一流的育人环境,建一流的师资队伍,育一流的基础教育人才。沐蒲学文化之灵气,汲齐鲁思想之精华,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培养了一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基本素质过硬的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淄博市乃至山东省的基础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设置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重点专业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纪检部门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三方面综合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对进档考生先按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清后计划缺额在20人以上的专业,根据缺额数,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次录取满额。)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

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有师资力量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山东省目前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校严格把好学生“入口”关和“出口”关,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根本的办学思路和理念,培养具有高竞争力的毕业生。

  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历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临沂、济南等地幼儿园纷纷来校招聘,上海、广东等很多大城市纷纷要求签订培养订单。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与其它高校同专业毕业生相比,向社会展示了非常高的竞争力。如2007年张店区小学语文教师招10人,淄博师专占9名;小学数学教师招7人,淄博师专6人;小学英语教师招6人,淄博师专4人;计算机教师招3人,淄博师专1人。2008年博山区小学语文教师招3人,淄博师专3人;小学数学教师招3人,淄博师专3人,小学英语教师招4人,淄博师专3人;小学美术教师招7人,淄博师专4人,其他录用的小学教师均为各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文史类:3400元/年;理工类:3600元/年;外语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对口高职类:幼教类4800元/年,计算机类5000元/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在相应基础上上浮10%。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校生情况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电话:0533-3820000、382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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