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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校徽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山东济南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图片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山东师范大学校本部,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多媒体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教学科研条件先进,图书资料丰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校园环境清静优雅,是广大学子成长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按照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学院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工作,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2013年学院迁址青州市办学。
青州是古九州之一,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是“东夷文化”的发祥地、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青州地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圈,被列为山东半岛城市群,工业基础雄厚,新型产业发达,比邻潍坊、淄博、东营。济青高速公路(G20)和长深高速公路(G25)在青州市区交叉贯通,青州市五个高速出口和309国道、胶王路的穿境使来往青州更加便捷。与青岛、济南共属一小时经济圈,动车直达北京上海等全国各大城市。
学院坐落在云门山南路9888号,左邻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右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形成了国内独特的小型大学城氛围。学院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图书50余万册,建有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室内外体育场馆、实习实训中心、太阳能研究所、花卉研究所等教学科研设施和住宿、就餐、洗浴、医疗、购物、银行等生活服务设施。千兆专线光缆共享山东师范大学的各类教育资源,覆盖整个校园。校园依山傍水,山青水秀,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科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生物技术、动画、化学工程与工艺、旅游管理、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风景园林等22个本科专业,以及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计算机教育、旅游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应用化工技术、园林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技术与应用共13个专科专业。 专业涵盖文、理、工、管理、经济、艺术六大学科门类。
学院依托山东师范大学整体办学优势和优质教育资源办学,教学师资由山东师范大学选派。学院现有教职工306人,其中专任教师286人,教授34人,副教授7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88人,形成了一支素质精良、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和精干高效、严谨规范的管理队伍,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竞争力。1项教学成果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团队,2名教师获省级教学名师称号,7门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精品课程。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达8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数近20个百分点,近三届本科毕业生考研率分别为28%、32%和34%,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保持在较高水平,众多毕业生考入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及外资企业。
学院秉持“以人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品质,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人才培养目标;突出新能源、新材料行业领先地位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特色;强化基础知识,注重素质教育,突出能力培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应用实践能力强,具有理想与责任,富有创新品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学生除享受国家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与助学贷款政策外,学院还设立院长奖学金和禄禧奖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普通高校的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学生毕业时授予国家统一颁发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依托母体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皇家汉木梁大学、韩国又石大学、美国东田纳西州立大学等国外高校开展了“2+2”联合培养项目,为学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就学空间。
浓墨重彩写春秋,继往开来铸辉煌。奋进中的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正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创建高水平、有特色、全省一流的应用型独立学院。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888532,3888533,3888535;0531—86181603 传真:0536-3888531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重点专业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十条招生机构:学院成立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政策:执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美术类考生,需获得山东省2014年美术统考本、专科合格证,学院按美术统考专业成绩录取。舞蹈学专业认可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相同专业测试成绩,考生需获得我院颁发的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合格证,学院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名单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网站(http://www.lsxy.sdnu.edu.cn/)和历山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lsxy-edu.com/)公布。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1、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其他专业本科每生每年10000元。2、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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