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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的校徽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浙江温州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图片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的前身是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2000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为独立学院。学院现有3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是一所有办学特色的多科性本科独立学院,主要培养具有高素质、强能力、会创新、能创业的高级...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国家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有38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是国家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浙江省创业教育研究基地,温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园,温州市小企业创业基地。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的院长负责制,温州大学校长任董事长。校园坐落于温州市高教园区,教学用地近500亩,规模、专业、师资等纳入温州大学发展规划。学院以学生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质量求生存,特色谋发展,建立新办学机制和模式。学院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47人,其中专任教师238人,高级职称占36%,硕士以上学位占74%;任课教师都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书育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学院致力培育创业教育特色,构建"通识+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创意思维、创新能力、创业素质。建有温州市信息安全研究中心、温州市创意设计中心等对接行业领域;设有"智能机器人"、"计算机DIY"、"淘宝网创业"、"节能汽车"等创新实验室,每年划拨专项经费支持学生创新项目,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赛事。2011年学生科研立项院级以上49项;与中国华峰集团、中国人民电器集团等7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开办企业接班人班、创业先锋班、微软工程师班、淘宝网创业班等,搭建校企合作的学生就业创业平台。2011年学院共有3240位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项8项,省级奖项41项,申报专利16项。2011届毕业生有33人领到教育部颁发的首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最大限度开发学生就业竞争、社会适应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学院以“厚德浚智,学成致用”为院训,面向社会,内涵发展,建设创业教育特色教学应用型本科独立学院;面向市场,特色强院,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创业型人才。以“创业教育”为特色,建设兼具专业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的师资队伍;以“知识单元的重构聚变产生附加值”为范式,指导学生创业实践;以专业为背景,指导学生创业的方向,提高创业的科技智慧含量;以“创业意识、创业才能、创业个性”为线索,培养瓯江风格的创业型人才。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中国语言文学、英语、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学、化学、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的重点专业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招生录取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温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学院按招生计划数的100%-120%比例调档,具体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报考的生源情况确定。

第八条对于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单科成绩优秀者,相应专业优先录取。

第九条对于进档的浙江省考生,文理科分数高于第二批省定分数线30分(含),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工商管理类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确保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验班按计划录满为止,超计划报考学生默认录取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理科分数高于第二批省定分数线25(含),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土木工程专业,确保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其余各招生专业,对于进档的浙江省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十条设计学类只在浙江省艺术第二批次招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一条学院所有专业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其中中英合作教育项目建筑学专业(五年制),英语单科要求100分。

第十二条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录取原则按省考试院公布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内部各专业的投档比例为1:1,由各分院分管领导阅档,负责审查预录取考生的体检受限情况,具体体检受限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十四条如果同批次投档结束后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决定。专业招生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我院拥有一支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师队伍,学院专任教师约530名,高级职称教师占1/3以上。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教学设施建设,建有各类实验室、计算机室、专业教室、创新实验室、实训实践中心等,以"宽基础、重实践、强能力、显特色"为办学思想,构建"通识+学科+专业+特色"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培养高素质、强能力、会创新、能创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1)2008年,我院总就业率达到98.07% ,各个专业相对平均,就业的主要单位在企业;(2)我院开展负担元就业体验、辅导员挂职锻炼,为学生传授择业、就业经验;(3)通过生涯规划课程的学习及体验教育,帮助学生积累经验,并为学生建立体验活动档案材料,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4)举办就业招聘会,建立就业实习基地等途径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现行标准为:
工商管理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00元/学年;

设计学类专业23000元/学年;机械工程、土木工程专业22000元/学年;

中英合作教育项目建筑学专业(五年制)30000元/学年;

其他文理科类专业16000元/学年,其他工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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