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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的校徽

浙江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浙江金华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9个 院士:6位 硕士点:29个
浙江师范大学图片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

浙江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地处浙江中部,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师范大学前身为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为杭州师范学院。1962年,杭州师范学院与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合并,更名为浙江师范学院。1965年,浙江师范学院从杭州搬迁至金华现校址。1980年被列为省属重点高校。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财政学校、浙江幼儿师范学校和金华铁路司机学校相继并入。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初阳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法政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数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行知学院(独立学院)等19个学院65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7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5020余人,留学生近400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680余人,专任教师148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7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1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8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5人;省特级专家2人,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省“千人计划”入选者3人,省“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5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1人。学校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之一,并拥有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铁道部确定的铁路机车司机培训基地、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浙江省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等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浙江师范大学现有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省重中之重学科,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个省基础教育研究基地,15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优势专业,8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曾获 4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009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1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现有纸质图书340余万册、电子图书210万余种;拥有实验室48个,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6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9亿元。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5大洲、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20个国(境)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1996 年学校在喀麦隆建立汉语培训中心;1987年和1997年分别获得招收长、短期来华留学生资格;2004年成为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长期承担我国教育援非高层培训工作;2004年经教育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为广大师生自费出国留学提供相关服务; 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2007年,学校先后在乌克兰、喀麦隆建立了孔子学院;2010年,成为外交部“中非联合研究交流计划”、教育部“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区域问题(非洲)研究高级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执行单位;2011年,学校获批商务部中国基础教育援外研修基地;2012年,学校在莫桑比克建立了孔子学院。
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师范大学将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的校训,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综合性、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城市规划、交通运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

浙江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现有3个省级重中之重学科、3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15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5个一级学科、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是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翻译专业要求不低于12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05分;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不低于60分;

数学单科成绩要求:金融学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

1.初阳学院英语试验班:要求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17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90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30分,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文科试验班:要求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21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初阳学院理科试验班:要求高考总分列浙江省理科一批前11000名(含)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确保录取。

2.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36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5000名(含)且符合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初阳学院英语、文、理科试验班除外),新生入学后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还可任选专业。

3.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48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初阳学院英语、文、理科试验班除外)。

4.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一批前5800名(含)或理科一批前22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仅限填满六个有效(符合报考条件且不重复填报,初阳学院英语、文、理科试验班除外)专业志愿的考生〕。

5.高考总分列浙江省文科二批前2000名(含)或理科二批前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高考总分列浙江省理科二批前1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学校确保录取在其所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的一个。

6.对于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的进档考生,某单科成绩特别优秀且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以下专业者,可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英语、翻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语文单科成绩≥125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140分者,可优先录取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对于高中阶段在以下竞赛中获得相应奖项的进档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可优先录取: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省赛区一、二、三等奖及以上。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7.设立新生奖学金(须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报考,排名均为重点批次的排名):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理科前1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20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150名、理科前2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15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200名、理科前3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8万元;

高考成绩居浙江省文科前300名、理科前500名报考我校师范专业的进档考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000名的进档考生,减免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

高考成绩居各省(市、区)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3000名的进档考生,减免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第二十三条艺术、体育类专业: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省统考(编导类或戏剧影视文学类)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音乐、美术类专业:我校在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江苏、广西等省只招收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及文化分均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

浙江省: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7.5×6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5%+校考专业分×7.5×40%+省考专业分×7.5×25%〔江苏省的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分全部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

(3)体育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术科考试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有艺术或体育特长、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1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浙江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在职教职员工25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6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70余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6人,入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2人,拥有省特聘教授3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37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55人。

浙江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毕业生以其扎实的理论功底、熟练的技能、踏实的作风、较强的创新能力赢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在社会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指导全程化、服务主动化、力量全员化、手段信息化”,创造一切可以创造的条件为毕业生服务,毕业生就业率每年稳中有升,居全省高校前列,200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3%以上。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显著,2001年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1994-2000年)先进集体,2005年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九、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师范类本科专业4000元/年,非师范类本科专业44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9000元/年,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7000元/年,高职专科专业6000元/年。

浙江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460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38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

浙江师范大学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电话:0579-228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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