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领导对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2月13日下午,三明学院召开落实部署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专题会议,校纪委书记林群、校长助理俞白桦,党政办、监审处、学工处、人事处、教务处、计财处、继续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代办站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林群书记就做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学好文件、提高认识。规范教育收费是三明学院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学校的形象与发展。各院(系)、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治理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
二要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学校所有收费事项必须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作、严格把关,严禁以任何理由违规收费和设立“小金库”。凡是利用学校教育资源计划外办班的单位,事前必须按规定向继续教育学院和计财处办理办班和收费许可的报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办班。收费必须由校计财处统一收取和结算,学校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不准私立帐户,自行收费。
三要落实责任、分工负责。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确保教育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继续教育学院应当做好对全校计划外办班项目的审批、管理等工作;计财处应当对所收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经批准的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物价和财政部门核实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监审处和计财处应当根据有关规范收费的规定抓紧草拟三明学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提交校党委会议审定。
四要加强督查、依法问责。校纪委、监审处要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督查和审计,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与会人员学习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文件,并就三明学院如何贯彻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问题进行了讨论。
(监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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