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在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获得良好成绩
近日,南京艺术学院收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反馈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学位办〔2012〕20号),南京艺术学院被抽检到的4篇博士学位论文均合格。国务院学位办在2011年4月对2009/2010学年度全国授予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了随机抽检。抽检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每篇论文送请3位专家通讯评议,评议意见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南京艺术学院被抽到的4篇博士学位论文分别是:
1.闵惠芬二度创作初探 (作者:张丽,指导教师:刘承华);
2.大学生音乐社团现况与发展研究——以南京市三所高校为例
(作者:张燚,指导教师:伍国栋);
3.道心绘境 中国传统道论与山水画研究(作者:朱剑,指导教师:樊波);
4.中国当代艺术中的西方元素及本土独创性
(作者:王鑫,指导教师:刘伟冬)。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学习的全面总结,是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长期以来,南京艺术学院狠抓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规范博士学位论文撰写环节。南京艺术学院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研究生用于学位论文选题研究和撰写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在时间安排方面,南京艺术学院规定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应在第3学期;第5学期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初稿应在第5学期完成,并提交导师审阅。各研究生培养院系应在学位论文答辩的2个月前预答辩,对学位论文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论文定稿一般在答辩当年的4月初,正式答辩在当年的五月底之前进行。
另外,在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方面:南京艺术学院目前采取两大措施:一是制定了《南京艺术学院博士研究生论文盲审评阅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所有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进行盲审,每篇论文由3位外校教授进行盲审评阅,并且针对评阅后不同的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理。二是引进了“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南京艺术学院所有当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检测,对于检测超标的学位论文作出修改或延期答辩的处理。南京艺术学院通过盲审制度、“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等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 (研究生处 刘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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