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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

时间:12-16 来源:烟台大学 出处:www.daxuecn.com

5月15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烟台大学共同实施的“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烟台大学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和主要政策措施,检查了人才培养项目科研平台建设,对做好今后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司长、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文奇,烟台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房绍坤,中国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教授张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学药物检定首席专家胡昌勤,药品审评中心高级审评员张玉琥,长效与靶向制剂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李又欣,烟台大学副校长郭善利,烟台大学药学院院长傅风华出席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副司长薛光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桂敦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人才处处长王晓清及烟台大学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由烟台大学副校长郭善利主持。

房绍坤校长对莅临烟台大学参加“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房绍坤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论证推荐、烟台大学负责实施的“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从2012年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培养博士研究生以来,已招收两届博士生。近年来,学校一直把博士点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注重培育国家特需项目、重大成果。房绍坤希望各位领导、专家对烟台大学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烟台大学进一步厘清思路,开拓创新,为国家特需人才培养作出新的贡献。

郭文奇司长在讲话中指出,按照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的人才培养项目要建立部门、行业共同参与的管理、指导和评估机制,项目高校与项目论证部门经共同协商组成由项目论证部门人员、行业领域以及高等学校的专家参与的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会上,郭文奇宣读了《“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实施指导委员会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具体的、有效的工作,提高项目持续服务国家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烟台大学药学院傅风华院长汇报了“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背景、实施基础条件、项目特色、实施措施及实施进展情况。

郭文奇司长充分肯定了“重大新药新型释药系统”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前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项目建设和发展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会议还形成了推进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的支持性措施和指导性意见。一是烟台大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建立定期沟通会议机制,对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进行指导。二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将该项目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开展人才联合培养,提高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层次和水平。三是通过凝练特色,突出服务国家特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继续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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