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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的校徽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福建0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图片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是1993年由时任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倡办,是厦门市首家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1997年被民办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全国统一招生,是厦门市政府重点扶持的民办高校。2006年荣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厦门华厦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是一所有着22年办学历史,办学规范,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地处厦门集美文教区,距沿海高铁动车枢纽站——“厦门北站”数百米之遥。学校于1993年由厦门市原政协主席蔡望怀等知名人士集社会力量捐资创办。创办伊始,学校董事会就坚持“零回报”办学模式,董事会成员不取分文酬劳;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定位,学校法人资产不转移、不分割、不流失,并且建立了风险保障基金,属完全公益性的教育机构。2010年学校成为国家“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院校;2013年学校成为首批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联盟成员;2014年教育部批准在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基础上筹建本科层次厦门华厦学院,2015年4月28日正式批准设立。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任院长为王小如教授,系1988年首批留美归国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大学副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副主任和国家863计划海洋监测技术主题专家等职务。【办学条件与规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602.97亩,建筑面积18.65万平方米,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72.18万元,图书馆面积1.71万平方米,纸质图书68.60万册,拥有电子图书折合74.90万册,可用数据库资源62个,实训中心面积5.59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实训)室127个,校外实习基地115个,工学专业教学实习工厂4个。【学科专业与定位】学校设有检验科学与技术系、信息与机电工程系、财会金融系、商贸管理系、商务外语系、人文创意系等6个系。学校目前拥有43个本、专科招生专业,根据福建省和厦门市规划,以区域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为辅的学科专业发展原则,不断形成了以检验技术、信息技术等本科学科专业群为重点的学科专业构架。专业特色明显、服务民生的应用技术专业群有一定优势。 【师资队伍与建设】学校以科研创新平台为依托,加大力度引进和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带头人和中青年优秀人才,不断优化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一批年富力强、具有高学历、高职称或海外留学背景的教师担当学术领军人物和教学、管理骨干,形成了合理的学术梯队和专业教学团队,进一步提升了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15人,生师比16.26∶1,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125人,占专任教师的39.68%;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14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98%;“双师型”教师150人,占专任教师的47.62%。兼职教师82人,约为专任教师的26.03%,主要是来自行业、企业、高校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人才培养与特色】学校以“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校训,切实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打造“自然、人文、和谐、简约”的绿色校园文化,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中兴通讯学院,共办通信工程等专业;与台湾慈济技术学院合作共建社区康复专业;与北京超星集团共建华厦数字教学媒体中心;与厦门市物流协会共同成立厦门物流人才平台--厦门市物流校企合作服务中心;与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合作开展空气污染物网格监测;与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联合建设大气环境研究中心。此外,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的指导意见,划拨近1000平方米教学实践用地,引进中国移动、中国人寿、顺丰速运、向阳坊等知名企业,共建校企创业培育基地13个,不断提高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学校招生情况一直保持良好且呈逐年攀升态势。近三年的考生报考率都远超100%,新生报到率近90%,招生总体位居全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全省高职院校前列。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8%。办学以来已累计为社会输送毕业生近20000名,人才培养质量广受社会肯定。近三年,学校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个人和集体表彰391人次(项)。其中,在福建省高职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37个,总成绩位居福建省同类院校前列。尤其是,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科学研究与应用】 学校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和社会服务。建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华厦学院大气环境研究中心”;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检测试剂与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厦门科技局“厦门市应用技术研究院”、“厦门市食品药品重点实验室”、“厦门市环境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高校物流专业师资培训基地”、“教育信息化推广中心”;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承担国家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基于教育与培训融通的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项目子课题“营养与膳食”课题研究等工作。【境外交流与合作】学校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积极与海内外高校开展交流合作,与美国伊利诺伊中心学院、美国阿肯色大学小石城分校、台中科技大学、台湾勤益科技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台湾修平科技大学、慈济技术学院等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互换教师、学生,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近几年,学校选送了50余名学生前往美国、台湾等高校交流学习。

   展望未来,华厦学院坚持非营利性办学宗旨,坚定地走应用技术大学办学之路,脚踏实地、求新务实、打造特色、树立品牌,朝着建设全国一流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目标不断前进。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六、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校按分数优先录取本批次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招收其他考生。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各专业志愿填报情况确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的志愿信息分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剂;对无法满足其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之间设分数级差。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2012年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具体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会计、会计统计与核算、财务管理等专业 学费8500元/学年

  (2)财政金融类(金融服务) 学费为7500元/学年

  (3)食 品 类(安全检验) 学费为8500元/学年

  (4)电子信息类(信息工程) 学费为 7500元/学年

  (5)自动化类(机械汽车) 学费为7500元/学年

  (6)港口运输类(现代流通) 学费为8500元/学年;

  (7)工商管理类 (企管营销) 学费为7500元/学年

  (8)艺术设计类(创意设计) 学费为9600元/学年

  (9)语言文化类(商务服务) 学费为7500元/学年

  (11)文秘、旅游管理等专业 学费为7500元/学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集美校区宿舍住宿费为1400元/学年。

  3.退费办法(闽价【2006】费154号):

  (1)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学籍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现有在校生近6000人,其中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超过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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