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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的校徽

广东药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广东广州 关注人数:
类型:医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6个 硕士点:27个
广东药学院图片

  广东药学院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市,由位于广州的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位于孙中山故乡的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90多万平方米。广东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高等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热门高校,广东省培养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

广东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广东药科大学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现代药学教育,最早设置药学本科专业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经过58年的建设发展,目前学校成为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培养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和新药研发、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学校拥有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等 4 个校区,校本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广州大学城。学校建有18 个二级院(部),拥有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1家,有全日制在校生19630人 (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8458人,研究生1172人)。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环境优美,校舍建筑面积77.52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 28815.29万元;拥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图书馆,各类图书224.51万册。

  学校坚持“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涵盖医、理、工、管、经、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特色学科专业体系。建有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和1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有2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紧密服务广东医药产业发展战略需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医药应用研究,是区域医药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建有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三级实验室),8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建立了涵盖化学药、中药和生物药比较完整的医药研发创新体系,承担了包括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在内的大批国家、省市科研任务,并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取得了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吴阶平医药创新奖、国家专利优秀奖、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等在内的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学校主动面向社会,发挥优势,大力促进产学研一体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服务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先后与政府、企业共建了多个校地、校企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其中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合作在校园建设的“大学城健康产业产学研孵化基地”,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学校推行教产融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与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建立了一批联合培养基地和近500个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形成了办学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学校以培养适应需要,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较强社会竞争力的高素质医药人才为目标,教育教学质量优良,所培养的人才被社会充分肯定。学校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和预防医学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在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均具有显著优势。此外,建有8个省级特色专业,11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拥有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示范区、国家级药学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子基地、省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等。在近两届广东省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6项。完善的教学设施和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拥有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教育等完备的教育教学体系。建校50多年来,培养了近7万名毕业生,涌现了大批医药行业的知名专家、企业家和技术骨干,为广东省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83人,有国家级、省级“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2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15人,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多名,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先后和海内外30多所高等院校、学术机构建立了实质合作交流关系。近年来,国际合作办学项目逐步增加,办学国际化程度和影响力迅速提升。

  面向未来,广东药科大学将继承优良传统,发挥医药优势,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民主和谐的高水平药科大学。

广东药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预防医学、药物制剂、中药学、药学、临床医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卫生检验、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

广东药学院的重点专业

广东药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二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即对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广东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2500多人,其中校本部1600多人;专任教师1254人;正高职称98人,副高职称31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162人,硕士学位人员712人;硕士生导师149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国际级裁判员1人、国家级裁判员3人。

广东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近十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一直处于全省高校前列,2004年以来本科生就业率超过98%,专科生就业率超过92%,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欢迎!

广东药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 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险学、经济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及其方向每生每年4180元;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生物科学、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化学、电子信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英语、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及其方向每生每年4730元;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临床医学、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护理学、药事管理、药物化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及其方向每生每年528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医药软件服务外包)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

广州大学城校区:每生每年1700元;

中山校区:每生每年1500元。

广东药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近35000人,其中普教生22000多人。

广东药学院地址:
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电话:020-39352024/3935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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