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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的校徽

东北电力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吉林吉林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院士:1位 博士点:2个 硕士点:60个
东北电力大学图片

  东北电力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坐落在依山傍水、景色宜人的著名旅游城市--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育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和突出“一实两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

东北电力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6个学院,4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6个,有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000人。

学校有教职工1400余人,拥有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

学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动摇,积极构筑并不断优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社会体育人才培训和科研基地,首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单位,“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研方针,不断提高学术研究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学校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内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文科基地等18个,吉林省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1个。近五年,学校承担包括国家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600余项,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71项,为推动科技进步以及电力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先后与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韩国、德国等国的高校或科研机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和学术交流。1998年获批培养外国留学生。2000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实施学士学位教育。2012年,学校与英国史翠克莱德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获教育部批准。2011年,学校获批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

近年来,学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涌现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一大批先进教师群体和以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优秀大学生群体。

“十二五”期间,学校以办人民满意大学,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创新驱动、特色发展”战略,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东北电力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设计、通信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

东北电力大学的重点专业

学校现有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流体机械及工程和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5个省重点学科;有应用化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个省重点建设学科。

东北电力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投档成绩,按“专业级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有级差,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零,专业志愿级差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专业级差分数原则上为5分,级差后如总分相同,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数学成绩也相同,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另外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为专业志愿清原则。

按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0〕1号文件附件)、教育部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不与教育部关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相抵触的规定进行调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在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数学成绩也相同,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和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以身高优先录取)。

2、吉林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两个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吉林省外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以身高高者优先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按照如下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以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高考文化课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体育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各省有体育复试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复试,且成绩须合格),且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要求。

3、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家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进行测试,学校将根据其测试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资格。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基础情况,安排适当专业学习。

东北电力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师资队伍素质精良。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3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4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11人,吉林省教学名师5人。拥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7个。

东北电力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毕业生就业作为一所具有56年办学历史的大学,东北电力大学的毕业生在全国范围内受的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和较高评价。毕业生一直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和就业层次。就业率高,就业竞争能力强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东北电力大学毕业生平均供需比例达到1:3,个别专业超过1:9。2002年、2003年、2004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别为91.6%、90%、94.9%,其中录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比例为15%,在吉林省高校中名列前茅。每年11月份开始,全国各地用人单位陆续来校招聘毕业生。东北电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在全国各省市的供电发电企业、科研设计单位、高等学校和一些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近几年去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毕业生比例明显增加。全国供电发电企业均对东北电力大学毕业生敞开大门,ABB、通用电气等全球著名的跨国公司每年都来校选聘毕业生。就业层次高,就业分布地区广作为依托电力系统办学的高校,东北电力大学的毕业生中有很多已经是国家及各省电力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大部分是电力行业的技术和管理骨干,还有在政府、金融机构担任重要职务的。每年毕业生中,有55%左右到各供电发电企业就业。跟踪调查显示,毕业生对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较高的待遇都非常满意。就业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毕业生更是对企业的机制、待遇和发展空间给予高度评价。从地区看,京津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地区。2002年、2003年、2004年东北电力大学毕业生在这些地区参加就业比例均为30%。到目前为止,东北电力大学与这些地区的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在一些重点城市设立就业基地,这些地区的企业将重点在东北电力大学招聘所需专业的毕业生。

东北电力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能源化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

专科专业: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东北电力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

东北电力大学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电话:86-432-480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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