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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理论版发表中南大学蒋建湘教授文章

时间:12-10 来源:中南大学 出处:www.daxuecn.com

    继《湖南政府服务规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治湖南”话题在三湘大地持续发酵。做为“法治湖南”的实际推动者之一、湖南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型政府法治化”课题研究小组组长、我院院长蒋建湘教授近日撰写的文章《培育法治软实力》被《湖南日报》理论版全文刊发。其内容如下: 

 

培育法治软实力 


    随着各地“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传统 “先富后富”的梯序发展模式正在向“共同富裕”的并行发展模式转型。然而,我们面对的国内外资源有限,并且随着WTO进程的深入,国际资本也在全面参与资源的争夺和财富的再分配,那么在三个省情“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形下,凭借什么可以实现有限的资源向湖南流动呢?“法治湖南”正是在这特定的时代背景和巨大挑战下提出的战略思考和回答。它要求湖南必须培育法治软实力,走一条“法治驱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两型社会”建设及可持续发展必须由法治软实力来驱动。“两型社会”建设及其可持续发展必须由法治软实力来驱动,根源于“两型社会”的内在要求。资源节约型社会针对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资源浪费、资源过度开发使用的状况,意指在资源开发和使用上的节减、节省、节制;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显然,“两型社会”目标的提出,就是对传统那种追求国家和地区硬实力从而表现为GDP至上进而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模式的反思和超越。而法治软实力成为驱动“两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优选择。因为它直接针对的是“政策驱动发展”的模式。毋庸讳言,随着社会的纵深发展,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政策驱动发展”的模式越来越受到重大挑战。因为,这些驱动发展的政策往往是建立在特殊优待亦即非平等对待的基础之上(例如税收和土地等优惠政策),这种驱动发展的特区模式或经验已经引发严重的社会不公,这从根本上影响了社会的“持续”发展。所以,法治以其公开、公正、公平和可预期的特点成为驱动“两型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培育湖南法治软实力的核心是固化企业的成本。企业的发展是“两型社会”持续发展的支柱。如何固化企业的成本、促使企业更好发展对湖南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首先,只有法治才能固化企业的成本预期。其次,只有法治才能固化企业的外部成本控制。外部成本主要就是“制度成本”,而制度成本却是政府强加的。用法治来固化企业的制度成本,就是要将权力的运行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废除制度上不必要的条条框框,让制度的“存量成本”不断“瘦身”。
    培育湖南法治软实力的依靠是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当今世界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是“两型社会”持续发展的直接动力。能否吸引到各层次的人才,能否促进人力资源特别是人才的有序合理流动对“两型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支配性意义。培育法治软实力、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有效流动,必须抓住两个基本方面。一是通过法治为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提供保障,通过建立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促使高端人才致力于创新创业。二是通过法治为民众提供平等的权利保障,通过建立普惠、均等、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实现基本社会保障权利,激发人们创新创业的热情。
    培育法治软实力的突破口是推进政府绩效评估的中立。随着《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颁布实施,湖南法治政府“三部曲”建设基本完成。下一步的关键,就在于如何确保行政权力为正当的目的行使和权力按照正当程序行使。破解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中立的第三方公共服务评估机构。这就要求必须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效率引导机制、活力激发与秩序维系的互动机制。

 
新闻链接:http://epaper.voc.com.cn/hnrb/html/2011-12/05/content_432184.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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