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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优秀单位”称号

时间:03-21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3月16日,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部长(主任)会议在西安举行。会议对全省高等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专项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和表彰。从2009年起,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专项督查评估和评优活动,2011年12月对29所高校的阳光体育运动进行了专项评估工作。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被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体育局、共青团陕西省委授予“陕西省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优秀单位”称号。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十分重视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精神,于2008年5月5日成立了学院阳光体育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体育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和委员包括了各相关部门和系(室)的领导。自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得到学院学生服务中心和院工会的大力支持。学院多次召开体育工作委员会会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为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工作制定出详细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阳光体育运动的启动仪式和相关文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管理制度、运动场地的建设和改造、运动场馆设计方案的讨论与审查、阳光体育运动的监督机制以及学生体育俱乐部的规范管理等。

四年来,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分层次的体育教学使所有学生受益,体育教学改革有力地推动了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学院各部门团结协作,学生积极参与,学生体育社团得到长足的发展;体育竞技运动成绩突出,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来,学院参加陕西省教委和省体委组织的体育比赛23次,荣获团体和单项第一名11次,第二名6次,第三名3次,第五名8次,第六名4次,第七名1次,第八名2次,极大地推动了学院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2011年12月28日,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进行了专项督查评估。专家组对城市学院体育工作的组织机构、教学特色、教改科研、群体活动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认可,一致认为学院阳光体育运动工作认真、细致、规范、严谨。

本次评选结果是经过2011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组织的陕西省高等学校阳光体育督导评估专家组通过对陕西省共29所高校进行严格评估的结果。本次专项督查评估共有4个一级指标和15个二级指标。本次共评选出5所学校为优秀单位,22所学校为合格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荣获“陕西省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运动优秀单位”称号

文图 体育部

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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