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单篇报道中南大学研究生招生改革做法
在中南大学启动的新一轮校内改革中,研究生院招生办积极贯彻执行,并率先落实到2012年研招工作中,通过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博导招生资格认定、强化复试环节等改革创新,为提高中南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奠定坚实基础,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7月16日,《教育部简报》〔2012〕第122期单篇刊发了《中南大学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一文,全文如下:
中南大学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改革,努力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一是以需求和能力为导向,建立招生指标分配动态管理办法。完善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认真评估不同学科的人才培养条件和能力,将招生指标向建有大平台、承担大项目的学科倾斜,向科研经费充足、指导培养水平高的导师倾斜。扩大专业研究生比例,充分发挥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主动适应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建立博导队伍滚动机制,推行博导聘任制改革,将博导遴选改为招生资格认定,按需设岗、简化程序、动态审查,每年进行一次招生资格认定,当年没有项目经费取消招生资格;淡化职级观念,把实际指导博士生的条件和能力作为是否成为博导的关键因素。
二是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录取新模式。实行博士生导师自主综合考核选拔,高水平博导自主对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创新成果等综合考核评价,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必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实行硕博连读综合考核录取,将硕博连读考生考核权下放给学科专业导师组,由他们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动手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试行硕士生综合考核选拔录取,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前,组织对校内外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引导学生摒弃应试学习,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凡通过综合考核的校内外优秀本科生,只要笔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可优先复试和录取。
三是以校际互推联盟为平台,着力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发起成立由 18所高校参加的“高水平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互推联盟”,联盟成员以中西部高校为主,辐射东北、华北、华东、东南和华南,搭建研究生生源交流校际合作平台,将高校间“一对一”的双边合作机制发展成多边协同机制,相互接收推免生、鼓励学生相互报考,校际相互接收调剂考生,充分放大生源交流的效用,不断改善研究生生源结构。
四是以强化复试环节为重点,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优化复试方案,增大复试权重,规定硕士生复试三项内容的总分为500分,任何一项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占初试与复试总成绩的比重在30-50%之间,具体比重由学院事先确定并公布。完善复试环节,注重程序公正,每位考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终得分;明确要求外语面试考官不少于3人,综合面试考官不少于5人。在招生领导小组下专设监督巡视组,复试期间下到各学院进行督查,确保招生考试各个环节规范有序。
(简报电子版出处: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165/201207/139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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