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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校内出租房清查布置工作会

时间:10-19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10月15日下午,学校召开校内出租房清查布置工作会,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浏主持。


何浏指出,学校历来对校内出租房管理都是高度重视的,学校两位主要领导也要求保卫处、总务处一定要负起责任、严抓管理,这两个单位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个别同志不够重视,对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听不进去,导致校内出租房存在不少安全隐患。10月4日的出租房火灾虽然由于发现并抢救及时没酿成大祸,也造成了上万元的损失,如果出现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学校将重新对校内出租房进行彻底清查,请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并按照保卫处、总务处的要求,对涉及本单位教职工宿舍出租情况进行登记清查,不能包庇隐瞒,否则一旦出事要进行责任追究。


保卫处长张华展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并根据《关于开展校内教职工住房租借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广石化院院办[2012]25号)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有租借校内住房情况的在10月19日前到保卫处进行房屋租借登记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强调学校将于19日后成立清查小组进行全面清查,其中不仅是对私有住房出租情况进行清查,也包括公有住房的出租清查。


总务处长刘瑞提醒,按照学校《住房管理暂行规定》,过渡房只能由指定承租人居住,不能用于再出租,否则学校有权收回或以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收取租金,建议将过渡房出租情况也纳入本次清查中。


党办校办主任李东提出学校过渡房由于原租住者另购住房而被原租人再出租情况不少,建议学校法律顾问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出租房的安全责任问题。学校法律顾问陈铨禄列举了广州高校对校内住房出租的责任管理举措,并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校内火灾若死亡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达30万以上的,不管学校是否有责任,学校领导人都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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