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
近日,校党委下发南京艺术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项规定》),从密切联系师生、开展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厉行勤俭节约、精简考核评比、提高工作效能、带头真抓实干、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从政、加强监督检查等十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模范行动推进全校党风政风建设,真正赢得广大师生的信任和支持。
《十项规定》要求:
——密切联系师生。校领导每学期到分工联系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或学生实习单位、政产学研合作基地工作调研不少于4次,到课堂听课不少于2次;每月到学生食堂用餐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严格执行校领导每周接待日、校党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等制度,提高实际效果。校领导要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及时处理,一般事项由相关部门、单位作出办理答复。对群众反映到书记、校长信箱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由党院办根据领导的批示及时督办,对于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或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开展调查研究。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多走访师生,了解实情,对学校的状况、发展方向及分管工作要了如指掌。根据工作分工和年度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每年要形成1篇具有较高质量、文字精炼的调研报告,对分管工作有一个清晰的指导性意见,使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校领导调研活动要注重实效,不影响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提高创新意识和工作效率。
——改进会风文风。严格执行周一“无会日”制度,开短会、讲短话,内容及人员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能以文件形式安排的工作一律不开会。学校每周会议安排在校园网发布后,各部门、各单位一般不再安排全校性会议。确因情况特殊必须召开的临时性会议,必须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学校职能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出席人员范围如扩大到二级学院、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征得党委书记或院长同意。校内主办的各类专题会、研讨会原则上不得安排到高档宾馆,并要严格控制会议经费、规模。
坚持少而精的办文原则,倡导简明扼要、有效管用的办文风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各部门、各单位及学生社团主办的简报、杂志等各类内部资料,由宣传部负责重新审核清理,确定保留刊物,其他不再发放纸质材料。
——厉行勤俭节约。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学校各级干部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从紧控制使用办公经费。校领导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确因工作需要的组团出国交流访问,需要严格报批,凡动用学校经费的出访一律由党委常委扩大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压缩各类出访规模,并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安排食宿。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一般公务接待就餐安排在校内餐厅,住宿安排在校内专家楼或定点接待宾馆。除对外交流和校内举办的重要会议,校内一般工作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水果,不制作会标、会议背景板,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其他宣传材料、画册、文具用品、礼品等。
——精简考核评比。充分考虑基层的承受力,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严禁干扰二级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各部门、直属单位开展的全校性单项检查评比项目,由党院办负责汇总并报校领导会议审定后公布。今后各部门、直属单位不得组织除公布项目以外的全校性检查评比活动。如确需新增的全校性检查评比活动须提交党委常委扩大会或院长办公会批准。
——提高工作效能。校领导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分管或联系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的领导监督、业务指导,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保证政令畅通。学校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能。
——带头真抓实干。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真抓实干,保证时间精力投入,要正确处理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双肩挑”干部要自觉把主要精力用到学校管理工作上,尽可能减少外出参加横向的评审、考察等活动。
——改进新闻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新闻活动报道的内容和结构。校领导出席会议不作为报道的主要依据。新闻报道要贴近学校实际,关注师生需要,突出发展主题,进一步提升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学校领导未参与的演出、出版文集(画册),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将校领导安排为总策划、总顾问、总监制等。
——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评议等制度。校领导要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各级干部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加强道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
——加强监督检查。校领导和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上级规定及本办法,自觉接受师生、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党院办要加强对校党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工作;机关党总支、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对评议和群众来信中反映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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