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系学生科: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13]10号)相关规定,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激励先进,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现将学院2012~2013学年省级评优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7月前在校的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一)标准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5)学生在相同学段(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含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6)综合测评成绩近两个学期平均排名或各学期总排名须在班级前四名或专业前15%。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3)学生在相同学段(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综合测评成绩近两个学期平均排名或各学期总排名须在班级前四名或专业前15%,且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同学所担任干部职务的集体是否在其工作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称号为一重要参考依据。
3、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班集体在相同学段(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5)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2012年1月至今),无违纪、违法行为。
(6)班级所有学生干部学习成绩应位于班级前50%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
系别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机械系
4
1
1
电气系
3
1
1
电子系
4
1
1
建环系
3
1
1
经管系
4
1
1
文法系
3
1
1
合计
21
6
报6个(评3个)
三、评选程序
1、各系要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
2、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院班集体建设。
3、各系评选结束后,需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各系公开栏、办公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3处。
4、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准备材料和ppt文件。
5、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通知各系组织当选先进个人和集体认真填写正式评审表。
6、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7、3月13日报省级三好学生名单、优秀学生干部名单(附上大学期间的院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复印件,团员,团干部证书无效)、省级先进班集体材料和ppt文件,3月14日下午参评省级先进班班集体的班级准备演讲答辩。
对于评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学工部进行联系。
里仁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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