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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宣传工作 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更多正能量校宣传工作通报会顺利召开

时间:09-19 来源: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重大城科新闻网9月13日电 9月12日下午,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本学期宣传工作通报会在第一行政楼101举行。党委书记柴新卫,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胡新炼,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以及院办、宣传处、人事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胡新炼主持。
宣传处副处长刘春首先从师德师风活动、宣传重点、媒介平台建设、对外宣传、校园文化、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七个方面,向与会者通报了本学期学校宣传工作的计划与安排。随后向与会者解读了今年6月出台的《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宣传纪律及微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师生在以“重大城科老师(学生)”身份发布微博时,要增强大局意识和爱校护校意识,客观公正准确地介绍和宣传学校,维护学校品牌形象。
胡新炼指出,本学期的宣传工作一是要抓住重点:学校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各单位、各系统的宣传工作需紧密配合;二是要提高宣传工作水平,加强规范化管理和队伍培训;三是要加强对外宣传,包括对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报送,以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柴新卫书记强调指出,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宣传工作水平。要振奋精神,加强主动性,理直气壮地宣传学校各领域的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加强宣传系统传输机制建设,努力健全面向师生员工更便捷、更准确、全覆盖的信息传输机制;三是加强新媒体的分类管理,严格宣传工作纪律,理性看待学校初期发展阶段、快速上升且逐步进入良性循环时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和孩子一样爱护我们的学校,倍加珍惜我们共同的事业发展空间。
柴新卫书记最后指出, 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解释》剑指当前日益泛滥的网络造谣、炒作等违法犯罪行为,首次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相关犯罪的入罪标准、行为模式和量刑规则,从此打击网络犯罪“有法可依”。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在国家出台相关法律规范网络传媒后,也要对微博等新媒介加强分类管理和正面宣传,纳入法制轨道,净化网络平台,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更多正能量。(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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