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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的校徽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甘肃兰州 关注人数:
类型:财经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图片

  育人是根本,质量是生命,校风是灵魂,教学是中心,教师是关键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成立于2000年,是经教育部第一批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现面向全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及就业与国办高校学生享有同等资格与待遇。  学院位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距市区...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于2000年3月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是国家教育部第一批确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学院坐落于黄河之滨兰州市和平经济开发区。校园面积41.7万平方米(625.63亩),建筑面积18万多平方米,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建有7898平方米的综合体育馆,2386平方米的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拥有总数1300多台微机的微机室及500座的语音室,11个独具特色的教学实验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2间,藏书60万余册。校园内绿树掩映、百花争艳,建筑景观、人文景观和谐相融,幽雅宜人。

  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金融、法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设计、信息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 8 个系;思想政治、大学语文、大学数学、大学体育4个教学部。现有本科专业49个(含28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体,法学、文学、艺术学、工学等学科门类资源整合、互相支撑的学科专业结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736人,目前已向社会输送了9届共计13000余名毕业生,成为全国财经管理行业的新生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712人,其中专任教师495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22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2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24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5%。合理的师资结构,有效地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学院发展过程中,把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始终保持民办高校机制灵活的优势,秉承“厚德、载物、博学、济世”的校训精神,坚持“育人是根本,质量是生命,校风是灵魂,教学是中心,教师是关键”的教育理念,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教授治教”的办学思路,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大力弘扬“爱国、爱校、好学、上进”的陇桥精神,严谨治学,严肃治教,严格治教,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走提升内涵,特色发展的道路。

  学院发展至今,已形成比较成熟的学生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能力的培养机制。实施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辅导员谈话诫勉制度等,注重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为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各种奖励和资助,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近年来,学生素质教育取得丰硕成果,多次在大学生“挑战杯”、“计算机能力及制作竞赛”、“ ERP模拟沙盘比赛”等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多年来,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毕业生面向全国各省市区就业,就业领域涉及公务员、部队、铁路、电信、金融、大中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学院设有专门职能部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有着密切联系和广泛合作,定期邀请用人单位来我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大型"双选会",近三年建立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12个(遍布全国各地、涉及我院所有专业),连续五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80%。毕业生的理论基础、基本技能、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学院结合毕业生考研实际,开设各类考研辅导课程、专题讲座,近年来,有60余名学生硕士研究生考试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湖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等重点大学录取。

  经过十二年的建设与发展,学院的综合声誉不断提高,逐步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充分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利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宽人才培养思路,强化内涵建设,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和特色,立足甘肃,面向西部,服务全国,努力培养出社会所需的高素质人才,实现把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独立学院的目标而奋斗。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国际贸易实务、金融与证券、金融与保险、财政税收、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的重点专业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20%。

第十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二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三条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在填报专业内依据分数级差作适当调整。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专业服从调剂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当专业。

第十四条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712人,其中专任教师495人;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22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6%,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教师23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24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8.5%。合理的师资结构,有效地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多年来,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毕业生面向全国各省市区就业,就业领域涉及公务员、部队、铁路、电信、金融、大中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学院设有专门职能部门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有着密切联系和广泛合作,定期邀请用人单位来我院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大型"双选会",近三年建立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12个(遍布全国各地、涉及我院所有专业),连续五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80%。毕业生的理论基础、基本技能、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 文理科类9800元/人·学年;

工科类11000元/人·学年;

艺术设计科类12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

4人间:1350元/人·学年

6人间:1100元/人·学年。

注:如遇物价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在校生情况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07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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