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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的校徽

哈尔滨医科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黑龙江哈尔滨 关注人数:
类型:医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个 院士:1位 博士点:45个 硕士点:49个
哈尔滨医科大学图片

  哈尔滨医科大学是由原哈尔滨医科大学(我国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建的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1938年改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原兴山(现鹤岗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其前身为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建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组建而成学校历经80余年的发展建设,传承了...

哈尔滨医科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哈尔滨医科大学是由原哈尔滨医科大学(我国医学先驱伍连德博士于1926年创建的哈尔滨医学专门学校,1938年改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原兴山(现鹤岗市)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二分校(其前身为中国共产党于1931年在江西瑞金建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卫生学校)组建而成。



伍连德博士铜像

学校历经80余年的发展建设,传承了伍连德博士“赤诚爱国、自强创业”的精神,发扬了中国工农红军卫校“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光荣传统,秉承“木直中绳、博学载医”的校训,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具有相当的发展规模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已经跻身于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前列,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



于维汉院士铜像



我国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设计的大屋顶式办公楼
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卫生管理学院、药学院、研究生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暨继续教育学院、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列主义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麻醉学系、体育学部、第一至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大庆校区等附属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新药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卫生部俄语培训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黑龙江分院、黑龙江省医学科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中俄医学研究中心等设在校内。



公卫学院大楼

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927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获南丁格尔奖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杰青”1人,“千人计划”专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讲座教授1人,省“龙江学者”特聘教授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3人。
学校为国家教育部首批试办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的院校之一,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的试点高校。校本部普通高等教育设15个专业:基础医学(七年制)、临床医学(含七年制、六年制俄语医学专业、六年制日语医学专业、五年制)、口腔医学、护理学、麻醉学、药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临床药学、市场营销、卫生监督。



外国留学生进行临床实习

学校在籍学生为16253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生761人、硕士生4092人,普通教育学生为7163人,留学生为223人,成人教育专科生2592人、专升本学生1422人。
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管理、药学、护理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卫生部重点专业学科33个,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群)2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11个。



重点实验室揭牌仪式
“十一五”以来,学校分别获得教育部七年制高等医学教育教学评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评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等优秀成绩,学校作为国内首家医学院校参加了国际医学教育认证试点性评估,36项办学指标全部达到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WFME)医学教育全球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26项指标达到高质量标准要求,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国外专家肯定。


我校成为国内首家医学院校全球医学教育认证试点性评估单位



我校主办首届医学院校校(院)长论坛

“十一五”以来,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5项,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8项、二等奖49项;现有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2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研究生导师优秀团队4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




王宪魁省长参观我校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微小核苷酸(miRNA)功能学研究,microRNA转基因动物模型建立研究,抗心律失常药物作用最佳靶点的研究,中国人类基因组计划研究,精准肝脏外科技术研究,同种异体劈裂脾移植研究,As2O3治疗M3型白血病和治疗实体瘤的研究,大骨节病病因学研究,心脏移植,双手移植,单前臂移植和大肠癌综合治疗等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分别得到《自然》、《科学》、《细胞》等国际著名杂志的赞扬。



巴德年院士回母校讲学
“十一五”以来,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部省级科研成果奖280项。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68项。主持国家“973”项目1项、“863”项目5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4项、科技部重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4项。获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获卫生行业科研重大专项1项。获葛兰素史克(GSK)中国研发中心生命科学杰出成就奖、保罗--杨森药学研究奖、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全国留学归国先进个人奖等国家及黑龙江省最高科学技术奖120余人次。学校专家、学者在国际、国家级学术团体中兼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常务委员、委员的专家达699个职位,其中有184人在多个国际、国家级学术团体中兼任副主任委员、副理事长以上职务。担任国际、国家级杂志编委以上职务的专家164人。主编普通教育本科国家规划教材73部、副主编72部、参编270部。
主办《中国地方病学杂志》、《国际遗传学杂志》、《国际免疫学杂志》《哈尔滨医科大学学报》等6种专业杂志。先后同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0余个国家的50余所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五所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目前实际平均开放床位14001张,年门诊量639.1万人次。



按从左至右、从上至下的顺序,分别为附属一到五院标志性建筑



五所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中三所为全国“百佳医院”

学校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次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学校注重校园文化与环境建设,科技文化型校园建设成为广大师生的共识。校园绿树成荫,红柱碧瓦间高楼耸立,仿古与现代风格交相辉映,彰显了博学与高雅的校园环境。



学校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校园一角

学校领导集体带领全校师生团结奋斗,坚持以高水平的医学本科教育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根本,优先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长学制医学教育的办学思想。突出办学特色、推动研究教学型的大学快速发展,为实现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数据截至2013年12月)

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精神医学、中药学、临床医学(本硕连读)、麻醉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俄语班)等专业。

哈尔滨医科大学的重点专业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学位授权点:博士 学科主任:孙长颢教授

⊕ 药理学
学位授权点:博士 学科主任:杨宝峰教授

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建议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谨慎填报我校各专业,否则会影响考生毕业后在该专业领域的就业和发展。

第十一条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招英语考生;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高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40分以上(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合),择优录取;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不考虑加分因素。

第十四条对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第十五条为了方便教学,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我校。

第十六条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招生男女不限,男生只招填报本科护理学、专科护理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七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择优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

第十八条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英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如无特殊规定,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当地省市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第二十条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哈尔滨医科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现有博士生导师273人,硕士生导师1088人。

哈尔滨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哈尔滨医科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哈尔滨医科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在籍学生为18290人。其中博士生775人,硕士生3295人,普通教育学生为6479人,留学生为59人,成人教育专科生2416人、专升本学生1425人。

哈尔滨医科大学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94号
电话:0451—86666763、866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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