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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的校徽

滨州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山东滨州市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3个 院士:8位
滨州学院图片

  滨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黄河三角洲新兴城市——滨州市新区。近年来,学校党委、行政审时度势,科学分析,确定了办学定位,提出了“合格、强校、名校”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实施了改革创新、人才强校、品牌兴校、硬件带动、文明校园“五大工程”,全...

滨州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滨州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中国古代著名军事家“兵圣”孙武的故乡、富饶美丽的黄河三角洲腹地现代生态园林型城市——滨州市。

升本以来,学校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自强不息、守正出奇”的学校精神,秉承“明德、砺学、日新、致远”的校训,发扬“求实、严谨、团结、奋进”的优良校风,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和谐治校“五大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现校园占地1697.21亩,校舍总面积42.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19亿元。设有19个实验中心(室),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66.36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37.44万册,电子图书89.75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1882种,电子期刊17684种。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7403人。

学校实施“质量立校”战略。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不断完善系科布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设有21个系(院)、42个普通本科专业、38个普通专科专业,建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特色专业、13门省级精品课程,初步形成了文、理、工、管、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素质拓展“三大育人平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建有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近三届非英语专业毕业生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分别保持在90%、40%左右,考研升学率、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最高达到40%、97%以上;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与创新活动等方面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800多项,获2008中国机器人大赛“中型组机器人足球赛”亚军、2010年中国智能机器人大赛冠军。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进、培养、提高相结合,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279人,其中教师933人。教师队伍中有教授48人、副教授172人,博士53人、硕士683人,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202人;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滨州市优秀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兼职研究生导师30人,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15人。聘有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93人。

学校实施“特色兴校”战略。依托滨州人文环境资源、高新技术和自身优势,精心打造飞行技术和黄河三角洲生态、黄河三角洲文化、孙子文化研究等特色品牌。2006年组建了飞行学院,成为全国第一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填补了省内专业设置的空白。建有全国高校第一个孙子研究院、第一个安全文化研究中心、第一个李大钊研究所;拥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部级实验室、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3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等6个省部级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滨州市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等5个市级创新平台。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88项;发表学术论文3600余篇,其中SCI、EI收录308篇;出版学术著作65部;取得鉴定成果36项,获得专利授权109项,转化科技成果20项;获得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968项;《滨州学院学报》入选教育部“名栏建设工程”。

学校实施“开放活校”战略。对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制定实施《滨州学院服务滨州行动计划(2006-2010年)》、《滨州学院服务滨州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5年)》,发挥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研究院、黄河三角洲技术转移中心(滨州)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滨州分院等创新平台的作用,在人才培训、科技研发、决策咨询、文化传承与创新、和谐社区建设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签订服务县区框架协议19项,立项服务滨州项目101项。其中,与企业合作研发的锂离子电池项目已投入批量生产,年创利润超千万元;完成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滨州)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滨州区域文化通览编纂等项目;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培训各类急需人才28000余名,为滨州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科技支持。与法国、俄罗斯等国家的11所高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中国科学院、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20家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实行“和谐治校”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不断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绿色、文明、平安校园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大学示范学校”、“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高校文明校园”、“山东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平安校园”等30多项荣誉称号; 《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经济导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均对我校办学情况进行了报道。

目前,学校正紧紧抓住《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和“黄蓝”两区开发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坚持内涵发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保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向着创建全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的目标而阔步前进!

滨州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于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通信工程等专业。

滨州学院的重点专业

物理教育一个省级特色专业。

滨州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比例提档。

第十八条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体检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投档和录取规则分别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我校美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

第二十条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09】84号)规定,须参加学校、民航局、航空公司共同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二十一条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和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录取考生时,飞行技术专业要求总分、英语等达到规定的分数,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其他专业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身体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新生入校后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生自愿考取飞行签派员800小时证书,相关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学校帮助联系培训单位。

第二十五条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滨州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进、培养、提高相结合,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279人,其中教师933人。教师队伍中有教授48人、副教授172人,博士53人、硕士683人,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202人;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滨州市优秀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兼职研究生导师30人,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15人。聘有8名院士担任学校名誉院长、顾问或客座教授,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193人。

滨州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超过90%;学生考研升学率达到40%以上

滨州学院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和退费办法: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审批的相关文件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学习时间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计算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

滨州学院在校生情况

面向全国22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7403人

滨州学院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电话:0543—319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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