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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校徽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天津天津市 关注人数:
类型:财经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图片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被天津市商务委批准为“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批准为“天津滨海新区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被天津市商务委批准为“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批准为“天津滨海新区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成立于1960年,至今已有51年的历史。半个多世纪以来,它始终以高水平的办学水准和优良的教育品质,吸引着来自全国的学生。迄今,已经为国家外经贸事业培养出近10万名优秀毕业生。

  学院坐落在天津市河西区,控规占地366亩,拥有近10万平方米建筑。建有教学楼、图书馆、实训中心、信息中心、大礼堂、报告厅、体育场、体育训练场馆、学生公寓、外籍教师公寓、学生食堂等学习和生活设施。经过多年建设和调整,体现出建筑布局合理、整体环境优美、设施功能完备的校园格局。

  目前,学院拥有教职员工近500人,在校学生近7000人。设有经贸外语系、国际贸易系、国际物流系、商务管理系和会计系,开设专业达到21个。在专任教师中,有50%的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有40%的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有35%的人具有“双师”职业资格证书。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互访、研修和交流等活动。

  学院良好的办学声望和毕业生的优异表现赢得社会广泛赞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还有近百名毕业生通过相关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随着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继承过去优良传统基础上,学院走上了特色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的办学之路。2011年5月,经报国家教育部同意,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更名为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天津市政府已经批准,更名后的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将于2013年上半年进驻由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届时,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将以新的一流设施、更加完备的功能、更加优美的环境以及高水平的办学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国际金融、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会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国际金融、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会计等专业,其中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商务经纪与代理、物流管理、国际金融、市场营销、市场营销(网络营销方...、会计是重点专业。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执行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天津考生参考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各招生专业公共外语为英语。应用韩语、应用日语、应用法语专业第二外语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六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原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在专任教师中,有50%的人拥有硕士、博士学位;有40%的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有35%的人具有“双师”职业资格证书。学院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等国家的有关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互访、研修和交流等活动。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院良好的办学声望和毕业生的优异表现赢得社会广泛赞誉。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90%以上。每年还有近百名毕业生通过相关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 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高考报考指南。

  第八条: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 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生。年-14500元/生。年;住宿费: 800元/生。年、1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6年新生 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目前,学院拥有教职员工近500人,在校学生近7000人。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86号
电话:(022)88384363、88382373、883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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