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多篇新闻评论“剑指”网络谣言
《人民日报》多篇新闻评论“剑指”网络谣言
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人民日报》记者
编者按:近日来,《人民日报》连续刊发新闻和评论,剑指谣言。谣言如毒瘤,侵蚀着国家的机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解剖病灶,查找病因,彻底给这一毒瘤来个化疗,是当下紧迫的任务。现将《人民日报》多篇新闻评论整理如下,供全校师生阅读学习。
整治网络谣言是人心所向、法治要求
——专家学者谈网络谣言的危害及其治理
本报记者 白龙 张洋
《人民日报》(2012年04月18日 01版)
网络谣言的泛滥,将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危害?防治网络谣言,应该从何做起?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
网络谣言是为害甚广的社会“毒瘤”
“网络谣言具有隐蔽性、炒作性、攻击性、报复性、宣泄性、诱惑性、强迫性等特点,已成社会‘毒瘤’。”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我国的网络文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网络谣言很容易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
贵州瓮安事件中,有网络谣言说“三名嫌疑犯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亲戚”,“死者叔叔带到警察局问话被打死”;湖北石首事件中,有网络谣言称,“死者是在知晓当地公安局长、法院院长夫人同永隆大酒店老板走私贩卖毒品后被害的”;浙江“钱云会”案件中,有网络谣言说“钱云会是被谋杀的”……“几乎每一次社会不安现象的出现,都有谣言的鼓动和伴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柏峰表示,网络谣言严重威胁社会稳定。
同时,网络谣言还会损害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近日,甘肃兰州出现食盐“涨价停产”等谣言,引发了新一轮抢盐风波。部分市民轻信谣言,开始大量购买食盐,很多商场、商铺的食盐被抢购一空。抢购到盐的人短期吃不完造成浪费,而真正需要盐的,尤其是一些餐饮机构,又因抢购买不到盐。陈柏峰说,“与事实偏差较大或完全相左的谣言谎话,借助网络和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传播,很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网民,损害许多公众的利益。”
网络谣言之所以能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谣言的制造者利用了一些人的心理弱点。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天津社会科学院首席专家潘允康表示,有些人喜欢求新、求奇,常常抱着“别人不知道的我知道”的心态,以寻求刺激;有些人则是从众心理,“别人知道的,我也应该知道”;当然还有一些人的素质不高,缺乏基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即使有些谣言毫无逻辑、漏洞百出也信以为真。
潘允康进一步表示,有些网络谣言可称得上是“妖言”,极具蛊惑性和危害性。它利用人们的心理弱点,如同引诱人们吸食毒品一样,慢慢地让人“上瘾”,麻醉人的神经,扰乱人的生理功能,让人的心理也变得越来越不正常、不健康,进而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正常秩序。
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上官酒瑞认为,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凭空捏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工具,成为造谣、传谣的载体,比如“谣盐”风波、“军车进京”等谣言就是借助网络平台得到了快速传播。网络谣言的产生,可能迎合了社会转型期一些人内心的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但诸多事实表明,各种网络谣言的滋生、扩散和传播,不仅损害了公民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引发了公众恐慌,而且破坏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政府形象。如果网络空间中谣言横行,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上官酒瑞表示,整治网络谣言是人心所向、法治要求。
造谣传谣不是言论自由
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吴忠民认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政府应该以宽容、包容、虚心的态度,畅通社会公众正常的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社会公众在享受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根除网络谣言存在的土壤。
夏学銮表示,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流提供了载体和工具,但网络聊天还是要从人们的嘴里说出去,网页留言也要靠人们在键盘上敲打进去,一言一语都是人们思想的反映。虚拟社会依托现实社会而存在,虚拟社会的行为主体仍然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存在的每一个人。因此,每个人在现实社会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自己存在方式的变化而改变或消失。
针对“网络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现”这一观点,潘允康表示,首先,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自由应该是符合国情、有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由,即使是在西方社会,如果有言论、谣言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会受到制裁。因此,网络谣言并不属于自由的范围。其次,自由应该是在既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享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权利。人是生活在社会之中的,人的社会化以及取得公民资格的最起码条件,就是要遵守法律规范,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遵守道德底线、法治底线和事实底线。谣言往往都是有所指向的,无论是针对人还是事件的谣言,都难免会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这不仅仅是违反社会道德的,也是违反法律的,不仅应该坚决抵制,而且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认为,网络谣言不仅在我国出现,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亟待治理的问题,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对网络谣言免疫。他举例说,韩国数名艺人不堪网络谣言的压力而轻生;大地震后的日本,谣言90%来自网络。支振锋表示,“言论自由”不应该是网络谣言得以豁免的保护伞。从国际上来看,韩国和日本纷纷表示要出台相关法律来治理网络谣言,英国也试图以隐私等相关法律来揭开匿名这一“互联网斗篷”,美国则宣布“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全民行动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是一个常识。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密切,网络不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现实生活的延伸。在互联网中活动的每个人,在现实生活中都能一一找到对应。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对现实生活造成的冲击真实可感,一点也不虚拟。
为此,吴忠民指出,应将遏制网络谣言在内的社会舆论监管纳入法治轨道,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依法加强互联网管理,依法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的法律责任。
南开大学法学院讲师向波表示,从法制建设角度来说,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界定网络谣言的概念、由谁来认定;其次,要健全法律,使得互联网信息相关的法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规定相衔接,完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遏制网络谣言的滋生与传播。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在互联网上倡导诚信意识。
徒法无以自行。支振锋表示,消除网络谣言,更要遵循法治的要求办事,尤其是当公民个人或者组织受到谣言的伤害时,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如果造谣诽谤,网络谣言的始作俑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或者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除了法制建设外,政府的信息公开也是必要举措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治理网络谣言,最有效的办法是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有效地运转起来,让信息公开的速度大于谣言传播的速度,让谣言消失在“阳光信息”下,形成政府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防范网络谣言的制度壁垒。莫纪宏建议,首先,政府应当与主流媒体协作,建立防范网络谣言扩散的预防机制,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防范谣言扩散的预警机制;其次,应及时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动向,对可能成为谣言的虚假信息加以重点筛选,尽早采取措施来掌控网络舆情的发展趋势;最后,当谣言在网络上泛滥,具有快速传播的特性时,政府应当及时有效地公开各种对澄清谣言具有重要作用的信息,让“信息公开”遏止“谣言扩散”。
专家们认为,网络世界是一种公共空间,治理网络谣言理应是一种公共行动,彻底净化网络空间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对待网络谣言,全社会应该同仇敌忾,达成零容忍的共识。”莫纪宏表示,谣言是社会公害,与每个人有关。一方面,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造谣可耻、信谣可悲”的共识,每一个公民都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都要敢于辟谣,和造谣者针锋相对,不让造谣者兴风作浪、蛊惑人心。
许多专家表示,网站与媒体应该自觉承担铲除网络谣言的责任与义务。“为吸引眼球、抢占卖点,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但因此而忽视对信息发布的掌控,对虚假信息视而不见,对造谣传谣听之任之,那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上官酒瑞认为,“为了治理网络谣言,洁净网络空间,网站和媒体不能回避公共使命,应当积极担当责任,成为良好网络环境的守护者。这需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甄别和监测,尽最大努力对违法信息进行审核,对虚假信息有效过滤,对网络谣言及时删除。而且在谣言出现的情况下,必须积极发布辟谣消息,遏制谣言的放大和传播。”
各国多管齐下严打网络谣言
本报驻外记者
《人民日报》(2012年04月17日 01版)
各种形式的网络谣言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各国的立场是一致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在这方面,各国依据本国实际,不断探索、大胆实践。总体来讲,各国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主导型与社会公众主导型。
新加坡
媒体发展管理局适时查处谣言,直至以诽谤罪起诉
新加坡的互联网普及率很高。网络的盛行带来了很多便利,也带来了网络谣言等社会问题。如何监控网络谣言,防患于未然,成为政府的一大关注点。
1996年,新加坡广播管理局被相关法规授权管理网络信息。2003年,根据修改的互联网相关法规,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接替广播管理局,履行网络信息管理的职能。该局鼓励网络行业建立自己的评判标准。如果发现网络谣言,该局会适时查处,严重造谣的还会被以诽谤罪起诉。
美国
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
2010年5月7日,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发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有32%的美国青少年曾经有过被人在网上散播谣言、未经允许公布私人电子邮件、收到威胁性信息、未经允许上载令人难堪照片等欺凌和骚扰的经历。
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约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美国各州、市也相继通过相关法规。纽约已通过立法惩治散布有关银行金融状况谣言的行为。2012年1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正式生效的一项新法规定,校方有权将有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等“欺凌行为”的学生予以停学或开除。
印度
散布虚假、欺诈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2000年6月,印度颁布《信息技术法》,涉及刑事诉讼、行政管理等内容。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印度对该法作出修订,规定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欺诈信息的个人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
2011年,印度再次修订《信息技术法》,重点加强对网站的规范管理,规定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查封可疑网站和删除内容,网站则应当在接到通知36小时内删除不良内容,同时网站运营商还需要在声明中清楚告知用户,不得发布有关煽动民族仇恨、威胁国家团结与公共秩序的内容。2010年9月起,印度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要求对黑莓邮件、即时通讯等通讯软件,以及脸谱和推特等社交网络平台进行监控,并多次要求上述网络运营商协助政府删除涉嫌违法网络内容。
英国
谣言治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
在英国,谣言治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为此,英国在社区设立了公民咨询局,主要职责就是向民众答疑解惑,对社会问题正本清源。
公民咨询局是政府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的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公民咨询局与政府、议会等各方面联系密切,因此能保证在提供咨询时具有权威性。同时,民众通过公民咨询局,还能更直接找到相关部门,提高民众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效率,扩大知情权。
英国的实践证明,谣言控制中心或咨询中心在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等危机时刻能及时把真实信息传播出去,从而达到社区和谐、社会稳定的作用。在一些特殊历史时期,为确保社会稳定,北爱尔兰还曾发动过“反谣言、反恐吓”运动。
委内瑞拉
通讯和信息部、国家电信委员会严打借谣言干扰行政之举
委内瑞拉饱受各种谣言的困扰,舆论斗争激烈。委内瑞拉不久将举行总统大选,挑起公共不满的谎言再度回潮。
今年2月4日,委内瑞拉石油公司东部输油管道破裂,造成莫纳加斯州府马图林市区停水。委内瑞拉政府数日后宣布,已经对95%的污染地区进行了清理。然而,委内瑞拉反对派控制的卡拉沃沃州随后称,中部水厂从被污染的巴伦西亚湖提取水源,经水厂做简单消毒后直接向居民供水,造成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周边地区大面积饮水污染。该州要求中央政府宣布紧急状态。一时间,反对派媒体各显神通,放大“污染灾情”。CNN西班牙语频道也加入到了传播行列。
查韦斯总统将此类谣言定义为“媒体恐怖主义”。委内瑞拉检察部进行调查,要求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提供相关证据。最后,委内瑞拉检察长发表电话讲话,以确凿的证据说明供水符合饮用标准。委内瑞拉环境部长详细介绍了饮用水处理经过。事态逐步平息。
为打击散布谣言、干扰政府行政之举,委内瑞拉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通讯和信息部,负责新闻管理和新闻发布;国家电信委员会,管理信息传播。国会还颁布电台、电视台、电子媒体社会责任法,规范全国所有电台、电视台的行为,尤其对网络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委内瑞拉还关闭了传播谣言的私人电台电视台,并在国际电视台开辟专门栏目,澄清各种传闻。
西班牙
培训“抵制谣言代理人”,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
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政府设立了“抵制谣言代理人”岗位,招募和培训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破除谣言和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的工作。公民在日常生活或旅行途中遇到谣言,也有即时辨析的途径。
抵制谣言代理人拥有全面准确的信息,这为他们破解谣言提供了基础。例如,有人抱怨“当前享受公寓补助的都是外国移民”时,抵制谣言代理人迅速加以澄清:“今天收到公寓补助的人中,外国移民比例为1/20。”
目前,巴塞罗那已有350余名抵制谣言代理人。该市的做法得到了加泰罗尼亚地区其他城市的认可,希腊和瑞士一些城市也对此感兴趣并打算向巴塞罗那学习。
韩国
《电子通讯基本法》严惩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散播者
2008年4月,韩国与美国就进口美国牛肉谈判达成协议,有关美国牛肉有疯牛病隐患的传言在网络大肆传播,韩国MBC电视台还制作了相关节目,导致民众开展了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强烈示威和集会活动,持续两个多月。韩国检方经过调查认为,MBC电视台有关节目的核心内容是虚假的,随即对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予以起诉。
同年12月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一普通公司职员朴大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韩国各大金融机构发布紧急命令,禁止企业买入美元,以避免韩元过度贬值。韩国股市、汇市一片恐慌。韩国各大金融机构纷纷表示,该消息为虚假消息,检方随后起诉了朴大成。
上述两起事件发生后,立法机关抓紧研究制订更加严格的法规,以对发布谣言者进行处罚。目前,韩国《电子通讯基本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讯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138韩元)以下罚款。
墨西哥
韦拉克鲁斯州和塔巴斯科州为打击谣言修订刑法
前不久,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州两名教师利用社交网站散布消息,称部分学校遭到袭击,学生被绑架,从而引发社会恐慌,造成该州交通瘫痪。为了打击类似的谣言,该州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造谣称存在爆炸装置、武装袭击以及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化学、生物或有毒物质,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可处以1年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塔巴斯科州议会也通过了刑法修正条款:对利用电话或其他大众传播手段,散布虚假警报或紧急情况信息,危害社会稳定或引发社会混乱的,处以6个月到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日本
总务省通过行业协会发布防止谣言传播指令
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关于地震及福岛核事故的各种谣言在网络上迅速流传,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慌。
日本总务省发布通知,要求“电气通信事业者相关团体”所管辖的电气通信事业者在保证报道的同时,采取为大众所知的必要措施,以消除谣言的危害。电气通信事业者相关团体包括电气通信事业者协会、电子通信服务协会、日本因特网接入商协会以及日本有线电视联盟等。
日本是注重行业协会组织的国家,各企业都要加入到行业所在的协会之中,并听从各行业协会的指令,电话、电视、网络等领域也都有各自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大都归总务省管辖,总务省通过对行业协会发布通知,从而间接管理电话、电视、网络等,防止谣言的传播。
澳大利亚
网络服务提供商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对互联网进行完善管理的国家之一,而打击、防范谣言则是其互联网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澳大利亚对网络管理的法规由政府、行业和受众代表共同制订。澳大利亚网络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传播和媒体管理局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垃圾邮件等。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还向网络服务商提供过滤软件,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执行。
法国
网民和记者成立辟谣网站,提供真实信息
谣言的危害让法国人震惊。2011年9月30日,法国各地数百名中学生冲上街头,抗议教育部门取消一个月的假期。法国教育部门表示从没有这样的决定。原来,只是教育部会议上,曾有人提出将学校假期缩短15天,结果被讹传并导致抗议活动。
针对各种谣言,法国一些网民和记者自发成立了“停止传谣”等辟谣网站。该网站的主页上写着:“本网旨在利用网络提供真实信息,替代那些口耳相传的虚假信息。请速将您认为是谣言的信息告知我们,如果核实确为谣传,本网即会刊登。”
(本报记者张慧中、孙天仁、张卫中、张杰、廖政军、马菲、莽九晨、温宪、吕鹏飞、刘军国、李景卫、李志伟报道)
人民网链接网址:http://media.people.com.cn/GB/1768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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