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
4月20日,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山东建筑大学TS202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由靳奉祥校长主持。
党委书记王崇杰代表学校党委、行政致欢迎词,并向与会领导和专家简要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王书记指出,山东建筑大学获批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学科建设和办学层次的新突破,标志着学校已建立起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在山东建筑大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该项目的实施将成为山东建筑大学快速发展的新机遇和切入点,学校将认真扎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切实推动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培养出绿色建筑领域的高水平博士人才。
会上,项目论证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对山东建筑大学相关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认可和肯定,认为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选题科学合理,既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也符合行业人才培养的需求,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新突破。希望学校汇聚高水平指导团队,培养具备绿色建筑多学科交叉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真正将该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办出质量、办出水平。
范存礼副校长代表学校汇报了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会议通过了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章程》、《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方案》和《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指导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由山东建筑大学商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而成立的。该委员会的职责是研究审议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与该人才培养项目实施有关的主要政策,再由山东建筑大学按程序批准实施。伴随该委员会的成立,山东建筑大学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将全面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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