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学生科: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2013年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开始启动,本项评选今年不再单独下发文件,相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现就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平均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占前15%。
4、获得过院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就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四、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2、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
3、各系学生科讨论通过后,需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
4、公示期满后,各系学生科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组织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手写,一式两份,见附件2),辅导员和各位科长要按照要求填写意见、签名,并加盖学生科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2013年6月3日之前)。
5、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评选名单上报。
五、评选要求
1、各系学生科须保证上交评审表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2、各系学生科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优秀毕业生。
五、推荐名额
部门
优秀毕业生名额
机械系
44
电气系
36
电子系
33
建环系
34
经管系
37
文法系
25
合计
209
学生工作部
201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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