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2014年1月17日上午,广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以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为依托建设单位的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验收。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副处长谢春艳主持验收评审会。中心验收专家由中山大学童叶翔教授、华南理工大学胡勇有教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沈国平教授、广东工业大学黄金教授、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钟东文高级工程师、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曹光明高级工程师及茂名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林文注册会计师组成。学校校长张清华教授、副校长李德豪教授以及科研处处长周天教授、化工学院执行院长吴世逵教授、工程中心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实地考察,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经质询和充分讨论后,专家组认为中心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建设了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拥有较为完善的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平台,形成了石油化工工艺及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环保催化及绿色合成技术、生物炼制与提质加工技术4个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部分科技成果在企业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心全面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达到了预期的建设目标,同意通过验收。
谢春艳副处长对中心的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肯定了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建议中心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研发条件,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四重”建设和高等学校创新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注重协同创新工作,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工作,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提升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增强示范作用,提高中心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力。
张清华校长代表学校领导感谢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对于中心的建设工作给予的肯定,要求中心认真领会并落实教育厅领导和专家组的建议,做好中心的下一步发展规划,进一步把中心做强做大,为全面推进学校的“四重”建设和协同创新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项目验收会后,张清华校长、李德豪副校长和专家共同为中心揭牌,标志着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正式挂牌运行。
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于2008年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建设,是广东省教育厅第一批批准建设的工程中心,也是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首个省级工程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该工程中心自建设以来承担了各类科研项目177项,研究经费达3600多万元,获得省、市科技奖励12项,转化的成果每年为企业产生经济效益4000多万元。







撰稿:朱越平 谢文玉 编辑:吴世逵 审核:李德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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