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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校徽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位于北京市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成人教育 主管部门:北京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图片

  首都师范大学是北京地区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于1977年开始创办函授教育,1981年创办夜大学,1983年被首批列入中央教育部公布的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及夜大学教育招生学校之列。1994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学校成人教育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经过近三十年的巩固和发展,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已形成一个具有脱产、函授、夜大学、业余学习等形式的,具有本专科、专升本、高职、高教自考、继续教育(岗位教育)、职业资格证书班、研究生主要课程班以及各类长短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7日

首都师范大学是北京地区较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学校之一。于1977年开始创办函授教育,1981年创办夜大学,1983年被首批列入中央教育部公布的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及夜大学教育招生学校之列。
1994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学校成人教育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道路,经过近三十年的巩固和发展,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的规模不断扩大,现已形成一个具有脱产、函授、夜大学、业余学习等形式的,具有本专科、专升本、高职、高教自考、继续教育(岗位教育)、职业资格证书班、研究生主要课程班以及各类长短期培训的多专业、多层次、多形式的成人与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成人教育作为首都师范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基本实现了办学的正规化,教育形式的多样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教学质量的标准化,日趋适应经济建设对人才多方位、多层次、多规格的需求,为本市的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人才。
首都师范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自建校初期到现在已有近五十多年的历史,其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一、创办阶段(1954-1976)
以进修部和师训部为管理机构,采取中短期培训或专题讲座的形式,对北京市的中小学教师进行“丰富知识、提高学识”方面的培训。
二、文革后恢复阶段(1977-1982)
以教务处和函授处为管理机构,1977年开始创办函授教育,以培养中文专业教师为主;1981年创办夜大学,中文、数学、政教等专业本(专)科开始招生。
三、稳步发展阶段(1983-1993)
以教务处和培训处为管理机构,1983年学校被首批列入中央教育部公布的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及夜大学教育招生校之列,开始举办函授、夜大学本(专)科班,从1985年起师范类各专业开始举办专科起点教师本科班。
四、快步发展阶段(1994-2008)
1994年学校成立成人教育学院,作为学校成人教育办学的管理机构。推陈出新,大胆实践,探索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新形式,是首都师范大学成人教育长足发展的不竭动力。成人教育学院成立后,我校成人教育的专业设置和结构逐步由比较单一的师范教育向多学科、综合化的方向转变,本着‘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办学指导方针,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扩大招生规模,积极开展继续教育研究和实践,为首都和其它省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五、稳定学历教育规模、内涵发展,积极开展继续教育阶段(2008-)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有关精神,以及北京市提出建设学习之都的目标,学校于决定撤销成人教育学院,成立继续教育学院。
学校现有18个学院(系)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的具体办学工作。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专业涉及文史、艺术、理工、教育、法学、经管等多个门类共有65个,在校生12,100人,分布在校内及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教学站(点)。此外,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系统每年还为社会各界提供上千人次的各级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从1977年至2013年初,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人数已达77,560人,他们中的许多人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导和骨干,在伟大祖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作用。
首都师范大学的继续教育工作也因管理规范、成绩显著得到了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获得了许多荣誉:1992年5月,国家教委授予学校“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10月,学校培训处被北京市政府评为“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单位”;1997年,学校通过北京市教委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教育的评估,被评为“优良学校”;2003年1月,教育部授予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全国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3月,成人教育学院被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评为“全国和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此外,由成人教育学院主编的《大学本科艺术设计》系列教材(共六册)和《书法专业系列教程》(共六册)分别获得2002年度和2003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的立项。
进入新世纪以来,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坚持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服务社会为己任,在继续高质量地举办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实际,从北京产业结构、教育结构和人才结构调整的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加大非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比重,逐步向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高层次继续教育方向迈进。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将秉持“为学为师求实求新”的校训,伴随首都师范大学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并以此为平台,积极探索新形势、新背景下继续教育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思路,努力为北京学习型城市和学习之都的建设、为我国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目标的最终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食品营养与检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经济管理、物流管理、电视节目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食品营养与检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经济管理、物流管理、电视节目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等专业,其中食品营养与检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经济管理、物流管理、电视节目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是重点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重点专业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录取规则

1.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学校具有根据上线考生人数等实际情况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或合并、停办(上线考生数小于30人时)部分专业的办学自主权。

2.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录取原则是:在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其中艺术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专升本外语类专业在统考总分上线、外语单科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统考总分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加试及专升本外语类外语单科合格成绩由本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3.达到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但不能被本校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志愿专业已录取满额或志愿专业被撤并等原因)的考生,学校将遵循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参照考生的第二或调剂志愿,在校内择优调剂录取或退档。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本校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考生。

4.本校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成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政策,照顾或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收费标准

2013年本校各类招生专业参考学费标准如下,实收按北京市教委审批的标准执行,高起专、专升本按年度分三次收取,高起本按年度分五次收取:⑴高起专:文史、外语类专业1020-1380元/学期.人;理工类专业1440-1540元/学期.人;艺术类专业:1850-1980元/学期.人;⑵高起本:1000-1350元/学期.人;⑶专升本:文史、法学、教育类专业1200-1320元/学期.人;理工、管理类专业1200-1520元/学期.人;外语类专业1620元/学期.人;艺术类专业2060-2180元/学期.

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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