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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的校徽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重庆市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图片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1951年由煤炭工业部创办,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成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荣获优秀等级。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有沙坪坝校区、巴南校区、江津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498亩,建筑面积21.26万平方米(江津校区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校舍在建)。固定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1951年由煤炭工业部创办,1998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成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荣获优秀等级。2007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10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沙坪坝校区、巴南校区、江津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498亩,建筑面积21.26万平方米(江津校区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校舍在建)。固定资产原值2.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8300余万元。校内实训基地(室)90余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专业实训基地3个、实训室2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8个;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近200个。图书馆藏书55万册,数字资源20T(其中,电子图书6.8T),电子专业期刊近万种。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学习、生活和文化体育运动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绿荫蔽日,书香浸润,传统与现代交融,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2人(6人为硕士生导师),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12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300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重庆市市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督学1人,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和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国家和重庆市专家27人。学院聘请380名行业企业技术专家、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并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宁津生教授等4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现设有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与贸易学院、电子工程与自动化系、艺术设计系、继续教育学院、哈密学院等10个二级教学院系和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军事体育工作部2个教学部门。经国家煤监局、重庆市教委、重庆市科委、重庆市劳动局(人社局)等部门批准,设有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矿业工程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煤矿安全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学院是国家建设行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矿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教师培训联盟成员和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现开设有9个专业大类的44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8个和重庆市级重点专业12个。经重庆市批准,与重庆科技学院、中国矿业大学联合举办应用本科专业4个。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堪培门理工学院联合举办双文凭国际合作教育。学院是国家首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高职院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逾10000人,非全日制成人学历教育学生和各类培训学员9000余人。
学院坚持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办学之路,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与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构建了“政府主导、行业引领、学校推进”的“政企校联动”平台,推动形成了重庆市教委、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管局、重庆能源投资集团联合共建我院的“四方共建、五方合作”的新格局,并与市内外300多个企业建立了产学合作关系。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安监局共同支持下,学院建立了安全科技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平台。学院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采取与大型企业联合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等措施,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基本实现了毕业生就业后“零过渡期”和紧缺专业学生上学“零缴费”。近几年,新生报到率超过90%,第一志愿填报率超过200%,毕业生“双证书”率97%以上,连续五年毕业生首次就业率在99%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达8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办学六十一年来,学院秉承“砺苦、谨信、技精、图强”的校训精神,“和谐敬业、求实创新”的校风,“德正学高、教书育人”的教风,“立身笃行、勤学上进”的学风,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为国家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人才,毕业生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多数毕业生已成为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骨干,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的大型煤炭企业中层以上技术和管理干部中,我院毕业生占70%以上,被誉为西南地区煤炭行业的“黄埔军校”。
学院曾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能源系统、煤炭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重庆市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重庆市十佳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文明单位”、“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庆教育功勋特色高职院校”等荣誉称号,我院示范建设成功案例两次入选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煤炭学会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煤炭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重庆市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副理事长单位。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工程职院人筚路蓝缕;六十余载沧桑更迭,工程职院人孜孜以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工程职院一万余名师生员工将牢记使命,加快前进步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实现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等职业院校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九、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费6人间学生公寓为1000元/年,4人间学生公寓为1200元/年。

重庆服装工程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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