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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校徽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重庆市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图片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重庆市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主要培养社会急需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文化艺术专门人才。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鉄梅及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被誉为艺术家摇篮。学院拥有一支德高艺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大多毕业于全国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同时聘请了一批重庆市内外知名艺术家任教,现有教职工300多人,硕士博士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占35%以上。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重庆市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主要培养社会急需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文化艺术专门人才。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鉄梅及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被誉为“艺术家摇篮”。

学院拥有一支德高艺强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大多毕业于全国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同时聘请了一批重庆市内外知名艺术家任教,现有教职工300多人,硕士博士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占35%以上。目前拥有中职、高职两个办学层次,共有学生1300余名。学院设立音乐系、舞蹈系、戏剧影视系、文化传承系、文化管理系、国际标准舞系、艺术设计、基础教育部等8个专业系、部,开设有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表演、非遗表演、国标舞、艺术设计、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30多个专业及方向。

学院以“厚德博艺、真诚求索”为校训,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和谐兴校、品牌名校”,坚持“四能四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养成教育”,养成文明习惯、养成科学方法、养成团队精神、养成坚强品质、养成积极态度,养成优雅气质。

学院江北校区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交通便利、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巴南新校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C区(江南高职园区内),占地400亩,以“生态、开放、融合、智慧”为原则,规划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正在建设中的一期工程计划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

学院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开设有成人专科和本科高等教育。作为中央文化干部管理学院西部分院、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面向西部地区承担继续教育培训班每年达10期以上。作为重庆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每年青少年培训达6000人次以上,承担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达5万人次以上。利用学院表演人才优势资源,面向市场开展演艺活动每年达20场次以上。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影视表演专业、文化事业管理专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等专业。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全面考量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

5.录取时原则上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

6.对符合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择优录取。

7.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进档考生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8.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九、收费标准学费:文化事业管理4500元/年、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5000、艺术设计10000元/年、音乐表演10000元/年、舞蹈表演10000、影视表演10000、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表演艺术10000元/年。学生住宿费按重庆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中路42号
电话:023-88162066 88162077 8816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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