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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的校徽

重庆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重庆重庆市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院士:9位 硕士点:25个
重庆师范大学图片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1986年批准的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西部设立的首个“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在重庆设立的唯一“全国职业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学校还是教育部“信息技术及应用...

重庆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 1954 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 2804 亩, 包括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学校是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十佳市容整洁单位、重庆市森林校园。拥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两个国家级基地,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幼儿教育教师市级研修培训基地、重庆市特殊教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汉语国际推广培训基地、中德(重庆)职业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市职教师资培训集团、重庆市管乐师资培训基地等多个市级基地。“重庆旅游学院”、“重庆音乐学院”、“重庆幼儿师范学院”、“重庆特殊教育学院”也依托我校设立。
近60年来,学校始终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突出教师教育特色,构建了了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立教无类,育师有道,构建完备教师教育体系,矢志服务巴蜀基础教育”和“修己达德,朋辈互喻,推行‘五自’教育,熔铸学生优秀特质”的鲜明办学特色。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三个校区各有 1 个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 230.54 万册,电子图书24644GB。校园网实现校区全覆盖。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 24000 余人,研究生 2800 余人,成教自考学生10000余人。有教职工22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700人;正高职称教师214人,副高职称教师452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85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3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 70% ,博士生导师 17人,硕士生导师364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人选1人及省部级人选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5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2人,重庆市“322重点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8人,省级名师获得者6人,重庆市优秀人才支持计划8人,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7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83人。
学校现有 17 个学院,1个独立二级学院,52个全日制本科专业, 1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8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1 个中职硕士学位授权、 1 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 11个学科门类。拥有 1 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工程中心、 20个市级重点学科、2个“十二五”市级立项建设重点学科、 4 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7 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 个市级创新团队、 1 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有 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8门市级精品课程和双语课程、10个市级教学团队、5 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
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科学制定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形成了“通识综合素养+专业理论素养+实践动手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了以“三主线”和“六环节”为基础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强化教学管理,使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在近年的优秀教学成果评比中,我校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47 项。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 2 项、全国二等奖9项、重庆市一等奖18项、重庆市二等奖52项;在全国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 1项、重庆市一等奖 1 项、重庆市 2 等奖 3 项、重庆市成功竞赛奖10 项。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科研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十一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 973 ”和“ 863 ”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96项,省部级项目518项;发表学术论文8683篇,其中被 SCI 、 EI 、 ISTP 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900余篇。科技成果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人文社科三等奖,重庆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社科一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71 项。
学校编辑出版《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哲学社会科学版)、《地理教育》、《当代幼教》等学术刊物。其中,《重庆师范大学学报》 ( 哲学社会科学版 ) 被教育部社科司、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勤学善思,求是致用”的优良学风,推行自我教育,强化实践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有在册学生社团 80 个。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等科技文化活动竞赛中获得全国性奖项 206 项。学校连年被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青马工程”、“五自教育”等学生思想素质教育品牌分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优秀成果一等奖、三等奖。学校还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近60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十万余名各类毕业生。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教育、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中坚骨干力量。重庆市90%的一级示范幼儿园现任园长、50%的重庆主城区小学特级教师、60%的小学骨干教师均为我校毕业生。中科院院士、中国数学会理事长、华罗庚数学奖、陈省身数学奖获得者马志明,“最美乡村教师”曹瑾等是我校毕业生中的杰出代表。

学校把握教育国际化趋势,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马来西亚等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卢旺达、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等国创办“孔子学院”、“汉语师范学院”。与日本国际交流基金会合作建立“重庆中日交流之窗”。学校是国际聋人高等教育网络组织 (PEN 项目 ) 成员。
近年来,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刘延东、许嘉璐、韩启德、张梅颖、郑万通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学校,指导学校的改革发展。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也多次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当前,学校正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的“ 314 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能力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为建成特色鲜明、西部前列、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进!

重庆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博物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城市规划、经济学、贸易经济、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重庆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系统理论”市级重点学科。

重庆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

(2)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如果学校组织了校考,以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没有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或相关院校校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绘画、戏剧影视文学、空乘与礼仪专业(方向)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3)广播电视编导(出镜记者)专业(方向)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凡未组织广播电视编导(出镜记者)专业校考的省份,统一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行招生。入学后,由学生本人提出面试申请,以面试成绩确定学生是否调整为出镜记者方向。

(4)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5)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成绩/专业总分*70。

(6)艺术教育(美术)、艺术教育(音乐)、艺术教育(舞蹈)、艺术教育(书法)、艺术教育(小学美术)、音乐学(小学教育)、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学、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钢琴伴奏、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中音号、圆号、大号、打击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爵士或情调键盘、流行管弦乐、打击乐、通俗声乐、音乐剧为主项的考生。

6.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的投档方式择优录取;重庆地区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前15名且英语不得低于70分的考生优先录取。

7.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学生志愿与学校办学实际实行专业分流。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方向)。

8.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9.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重庆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700余名,其中教授106人,副教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04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专家2人,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曾宪梓教育奖励基金获得者18人,全国优秀教师、省级中青年专家、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近30人,学校还聘有兼职教授40余人,其中院士5人。

重庆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生毕业时,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落实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两年内学校按国家政策继续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多年来,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前进,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尤其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学校一年一度的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开创了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才的双赢局面。目前,除了已与全国各地数百家单位建立经常性的用人联系外,还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开辟了毕业生境外就业的新途径。

重庆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重庆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有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成教生30000余人。已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专门人才70000余人。

重庆师范大学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老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市大学城(大学城校区)
电话:(023)6530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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