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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的校徽

湖北理工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湖北黄石市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理工学院图片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青铜文化发祥地、武汉城市圈的副中心城市——黄石市。湖北理工学院自1975年建校,至今已有38年的办学历史。其历史沿革为:1978年成立湖...

湖北理工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湖北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青铜文化发祥地的黄石市。
湖北理工学院自1975年建校,至今已有38年的办学历史。其历史沿革为:1978年成立湖北省高等院校黄石高工班;1981年成立武汉工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黄石分院;1991年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和黄石职业大学合并组建为黄石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黄石高等专科学校与黄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黄石理工学院;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理工学院下设17个教学院(部),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余人,函授生6000余人。校园占地面积2189亩,校舍建筑面积5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60万元,馆藏图书106万册,电子图书数据库18个,共享电子图书70万册,实验室50个。校园布局逐步优化,办学条件不断完善。

学校师资总数956人,正高职称79人(其中教授有71人),副高职称317人,博士110人,硕士431人。教师中有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为楚天学者,6人为东楚学者,5人获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7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5人,黄石市突出贡献专家 5人,34人为兼职博士、硕士生导师,外聘知名学者10人。

学校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和支撑,以质量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交叉渗透、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44个本科专业,49个专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和药学4个学科为湖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特色学科;环境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等4个专业是省级本科专业综合试点改革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3个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7个研究所,与企业共建18个研发中心(基地、实验室)。201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湖北理工学院长期以来坚持在服务地方中寻求新的支持,在贡献地方中寻求新的发展,把“服务地方、贡献地方”作为学校生存、发展的立足点,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几年,不但在校企合作形式上得到了拓展,而且合作规模也不断扩大,多项项目不仅辐射到了黄石所有的县、市、区,而且延伸到了省内外其他地区。

湖北理工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人才质量为生命线,坚持“三个面向”,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思路,38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基础扎实、实践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深受用人单位及社会的好评。近几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省级以上大赛中多次获得大奖,多名学生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获得过“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多种荣誉;研究生考取率超过10%,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学校是湖北省精神文明单位,湖北省基层党建先进高校,湖北省平安校园,湖北省城市园林式单位,湖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资助先进集体、消防先进单位,多次获得先进党委中心组、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湖北理工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人为本,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声誉美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遵循“开放办学,依规治校,育人为本,特色发展,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不断强化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体师生员工秉承“明德、格物、经世、致用”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开放创新”的理工精神,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地方性应用型大学而奋斗。

湖北理工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护理学、护理学、药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其中护理学是重点专业。

湖北理工学院的重点专业

湖北理工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2012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安排专业。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四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招生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英语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应用英语、英语教育和商务英语专科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第十六条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其录取办法按照《湖北理工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办理。

第十七条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学校有多项奖助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20%)、单项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习优胜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等)以及学生专项、专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占学生总数的30%)、学校设立的“奋博”助学金和临时生活补贴。同时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俭学活动获取报酬。根据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录取通知书是新生报到时唯一的信息采集凭证,新生入学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湖北理工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依托母体学校的雄厚师资力量和优质办学资源,为确保教学质量增强学生专业素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母体学校拥有各学科领域的专任教师877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67人,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454人,有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著名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50多人。湖北文理学院选聘讲师以上职称的优秀教师为我院学生授课,还聘有社会各界著名专家、学者来我院任教或讲学。

湖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这几年毕业生的就业形势都非常好,每年就业率都在90%以上,一些特色专业达100%。首先我们学校开设的专业都是市场需求量大的就业形势好的专业;其次,我们在人才培养上注重能力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强;另外,学生毕业时,学校广泛联系用人单位,给毕业生提供大量就业信息,通过举办招聘会等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湖北理工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和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随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

湖北理工学院在校生情况

湖北理工学院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电话:0714-6350612、635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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