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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的校徽

武汉理工大学

等级:一本 教育部直属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门:教育部 国家重点学科:3个 院士:6位 博士点:70个 硕士点:150个
武汉理工大学图片

  武汉理工大学(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 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武汉市,占地面积43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163余万平方米。拥有四座功能完备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367余万册...

武汉理工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进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2013年亚洲大学前100名排行榜,名列第58位;进入《泰晤士高等教育》2013-2014年度世界大学前400名排行榜,位居301-350位。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6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390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288人,其中专任教师290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686人,副教授129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15人、“万人计划”1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0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等专家303人。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历史学、教育学、医学、艺术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87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重点学科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现有普通本科生37300余人,博士、硕士生15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学校在新材料、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新能源、交通与物流、机电与汽车、信息和资源环境等领域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23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3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以来,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先后批准在学校建立了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功能薄膜新材料的先进制备技术及工程应用等3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08年,科技部批准在学校建立先进材料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 joint Nano Key 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0年,学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新能源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2012年,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建立高性能船舶技术联合中心,与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建立物联网技术联合实验室;201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建立混凝土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建立智能装备联合实验室。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

  近10年来,学校科技研发投入30多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13年,学校科技经费7.189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80余亩。2013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5.96亿元。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先后培养了近40万毕业生,并在世界各地成立了65个校友分会组织。学校与原三校所属三大行业保持了密切联系,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221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

  武汉理工大学60余载育人实践,形成了“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为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以智慧引领人生、具有卓越追求和卓越能力、引领三大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卓越人才。“建设让人民满意、让世人仰慕的优秀大学”已成为学校崇高的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将激励一代又一代武汉理工大人不懈地为之奋斗。

    

  附:学校基本信息

  (2014年4月更新)

武汉理工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矿物资源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等专业。

武汉理工大学的重点专业

学校在新材料、建筑材料、光纤传感、新能源、交通与物流、机电与汽车、信息和资源环境等领域建有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硅酸盐建筑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光纤传感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23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3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7年以来,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先后批准在学校建立了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关键技术、功能薄膜新材料的先进制备技术及工程应用等3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08年,科技部批准在学校建立先进材料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 joint Nano Key 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2010年,学校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建立了新能源材料技术联合实验室;2012年,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建立高性能船舶技术联合中心,与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建立物联网技术联合实验室;2013年,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建立混凝土科学技术联合实验室,与英国伯明翰大学建立智能装备联合实验室。2011年,学校进入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战略联盟。

武汉理工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数与招生计划数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招生办公室提供。

第十四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五条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院校志愿、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分数优先)录取规则。

对于江苏省普通文理科考生,我校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AB及以上,其他类考生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进档后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须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

A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只能填报材料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体检合格,学校予以录取。

B类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B类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励志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根据文理科填报“励志计划”中的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建筑类专业新生入校两周内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调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七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由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的毕业生须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除在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参考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报考我校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复视、听力、嗅觉正常,五官端正,四肢健全的男生;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由于对报考这两个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要求较高,若合格生源不足,经有关省(区、市)招办批准可放宽至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不低于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专业、金融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仅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要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将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成绩学校将划定最低分数线)。

我校专业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湖北省考生:专业成绩=校考成绩÷3+联考成绩;

其他省(区、市)考生:专业成绩=校考成绩。

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录取时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规定的要求。高水平运动员的专业安排按我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国家规定,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需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学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单位服务,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保送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的比例不超过1%。

武汉理工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5500余人,其中,教授680人,副教授125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比利时皇家科学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9人,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8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21人。

武汉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全国率先创办了“中国高校就业联盟网”(www.job9151.com),使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信息化建设、就业市场建设走在全国高校前列。

广泛收集用人信息,拓展毕业生就业空间。学校每年通过各种方式收集用人信息,建成了一套较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系统,使毕业生能更快地获取就业信息。学校每年为毕业生精心组织300多场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加丰富的就业信息和更多的择业机会。学校还率先在全国高校中创办了“星期天毕业生就业市场”,同时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随时为用人单位举行专场招聘活动。学校每年接待用人单位2500多家,为毕业生提供可供选择的用人单位10000多家,每年用人单位需求量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超过5∶1。

学校利用校内外师资力量,对大学生开展系列就业指导活动,为大学生开设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求职技巧》课程和系列就业指导讲座。通过网络开办了《职前教育》学堂,为我校学生构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指导体系。

在依托材料、交通、汽车三大行业的基础上,学校不断为毕业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学校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理事会,全国有200余家大中型企业和科研单位加盟,成为我校毕业生就业稳定的“客户群体”;学校还与深圳华为、中兴通讯、海尔集团、中国电信、二汽集团、东风汽车、中远集团、中海集团等国内知名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大兵种有着亲密的合作关系,设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武汉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这一切都为毕业生提供了畅通的就业渠道。

学校乘改革之东风,以良好的态势稳定发展,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其毕业生也深受社会欢迎,每年就业率都在90%以上,其中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就业的人数占总数的70%以上。

武汉理工大学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杂费,具体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部门当年批复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在校生情况

现有普通本科生37300余人,博士、硕士生15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武汉理工大学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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