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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校徽

内蒙古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18个 院士:5位 博士点:1个 硕士点:71个
内蒙古师范大学图片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nbs...

内蒙古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被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3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7亿余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5亿余元。馆藏图书240余万册,电子图书1600余GB,长年购置的电子文献数据达9种,长期订阅中外文期刊(含电子期刊)近14000种。学校下设22个职能处室,34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3个教研部。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5.95%,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99%,有博士生导师28名、硕士生导师548人;有自治区级教学名师9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70人(次),享受政府津贴教师22人。
学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30000余人,各类研究生42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800余人,各类留学生400余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开设64个本科专业,涵盖9大学科门类。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8个,自治区精品课程54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8个;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学校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4个、二级学科112个,专业硕士8个,此外,还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成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入学资格的高校。学校有科研机构8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中央与地方高校共建基础实验室和特色实验室12个,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课题137项,省部级课题399项,厅局级课题345项,横向课题101项,科研经费总额达到10799余万元。共发表学术论文60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40余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212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84项,申请专利22项,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60余项。
半个多世纪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学校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审时度势,深刻认识自身在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客观分析学校的发展历史与现状,经过多次教育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明确提出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全面建设和又好又快的发展方针;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并重,突出内涵发展;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体制创新为保障和动力,努力促进质量、效益、规模、结构的协调发展;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要求,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内蒙古师范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办学指导思想。
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对大学的功能、使命和规律的理性认识逐渐深化,经过沉淀、凝练和升华,形成了"求真务实,育人至上,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强化了"双学位教师教育和蒙汉兼通人才培养"的办学特色。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秉承"献身、求实、团结、奋进"校训,已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17万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对外交流,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蒙古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及国内一些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成立了蒙汉语留学生教育中心,2009年被批准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先后聘请包括五位两院院士在内的近三百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任学校学术顾问、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
目前,学校正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抓机遇、谋发展、强特色、上水平、建名校"的发展思路,坚持"全面发展、突出重点、重点突破、带动全面"的发展策略,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为实现"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师范大学"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内蒙古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市规划、电气信息等专业。

内蒙古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有自治区精品课程41门,自治区级品牌专业22个;有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18个,校级重点学科37个。

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清的方式;如有剩余计划再采取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清的方式。

第十七条

1.美术学、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专业录取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本省对省联考的相关规定。

(1)内蒙古自治区报考本科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60%。

(2)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承认省联考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黑龙江、山西、河北、山东、湖南的考生,本科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参加我校的考试,录取时以我校的专业课合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陕西、山西、广东、山东、河北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面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面试成绩×60%。

5.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的电气信息类和电气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根据志愿和学习成绩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3个专业进行培养。

6.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专业,入学后第二年依据学生志愿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等方向进行培养。

7.本科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艺术设计)专业各方向、民族艺术学院各专业,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人民武装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8.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考生术科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9.社会体育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达到自治区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保送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办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条件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要求的,按加试术科成绩择优录取。

内蒙古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以上,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90余人;有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人才工程”共120人(次),享受政府津贴教师40人。

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中,学校秉承“献身、求实、团结、奋进”校训,已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10万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对外交流,与美国、荷兰、俄罗斯、日本、韩国、蒙古国等国家及国内一些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发展留学生教育,建立了蒙汉语留学生教育中心。

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费: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16000元/学年。
汉授授课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音乐学院、美术学院、雕塑艺术研究院、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民族艺术学院各专业,基础教育学院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青年政治学院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学年;体育学院其它专业,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6000元/学年;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俄语专业,基础教育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教育专业及方向,青年政治学院英语(旅游英语)、英语教育、会计电算化、日语、计算机各专业,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指挥专业5000元/学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13000元/学年。其他汉语授课本、专科学费3500元/学年;
蒙语授课专业学费均在同类汉语授课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若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收费标准有变动,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700元—900元/学年。

内蒙古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学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6000余人,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近8500余人,各类留学生近300人,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

内蒙古师范大学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95号
电话:0471-439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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