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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的校徽

青海师范大学

等级:二本 位于青海西宁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硕士点:10个
青海师范大学图片

  青海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扩建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经青海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原青海师范大学与原青海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青海师范大学。2000-2004年,原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青海大学水利中专部、原青海银行学校相继并入青海师范大学。&nbs...

青海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青海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初名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扩建为青海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青海师范大学。1997年,经青海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原青海师范大学与原青海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青海师范大学。2000-2004年,原青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青海大学水利中专部、原青海银行学校相继并入青海师范大学。

学校经过49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形成了以职前职后师范教育为主,以本科教育为重点,有研究生教育、非师范教育、留学生教育和藏汉双语理科教师教育的办学格局。1994年被藏、川、甘、青、五省(区)藏族教育协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藏汉双语理科师资培养重点院校。是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院校之一、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

学校现设8个二级学院(其中成人教育学院、民族师范学院为副厅级建制)、8个教学系、1个教学部,设有青藏高原文化研究所、青藏高原生态与资源环境研究所、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所、青藏高原体育训练研究所、高水平运动训练中心、附属中学。拥有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10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39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师范专业20个、非师范专业19个、4个师范专业可兼招非师范专业学生),涉及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等8个学科门类,覆盖21个二级学科。形成了学科门类基本齐全,专业布局结构趋于合理,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并存,具有教师教育特色、高原地域特色的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优势互补的新型学科专业格局,实现了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拓展了学校的办学功能,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效益。学校图书馆藏书量在全省图书馆中位居第二,学校建有标准体育场和设施完备的体育馆。

学校现有教职工1344人,教师657人,其中教授86人、副教授259人、讲师214人、助教9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79人。目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1.1%。教师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专家2人,省级优秀人才2人,中青年骨干教师131人。已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学校坚持以科研促教学,积极鼓励教师承担国家及省内科研项目,大力加强科研与教学研究工作。近年来,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21项,共获省级科研奖励项目134项,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藏文计算机键盘和输入编码方法研究”获2004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学校承担的国家863高科技项目“汉藏科技机器翻译系统”通过国家鉴定,填补了国内空白,技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学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各项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以基础教育师资为主的适应青海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的各类专业人才。建校迄今,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31000余人,培训14000余人,为青海省的经济建设与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全校现有研究生162人,留学生42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6006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3810人。

学校曾先后获得“青海省模范集体”、“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军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全国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国家体育锻炼达标先进集体”、“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青海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历史学、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金融学、经济学等专业。

青海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9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青海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身高、视力等不得低于省招委会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对报考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学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对报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且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0.7+文化课成绩×0.3)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注:青海省考生按青海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所有专业考生的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十八条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以上。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因生源不足,本校可对招生专业计划给予调整。

青海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355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900人,其中教授170人,副教授380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20人,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优秀专家4人,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7人。

青海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青海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我校学生住宿分新公寓和旧公寓,新公寓收费800元/生.年,旧公寓收费600元/生.年

青海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目前在校学生133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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