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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的校徽

丽水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浙江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国家重点学科:2个
丽水学院图片

  丽水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6年的处州学堂。学校于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主要承担为丽水市和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输送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校园占地900亩,校舍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758万元,馆藏图书...

丽水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8日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地处素有“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 丽水市。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以后几易其名,历尽沧桑。2004年5月在丽水师范专科学校和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的基础上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校园占地面积980亩,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40万册,期刊2100余种,电子图书155万册,已建成数字化程度较高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有各类实验(实训)室(中心)22个。
  学校现设教育学院、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生态学院、医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有36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在职教职工1042人,其中专任教师708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7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教师38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0人,省高校教学名师1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
  学校立足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实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学校发展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线,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突出地方性,发展应用性,着力培育办学特色,组建了具有地方特色、服务地方建设的新型学院——华侨学院等,青瓷文化、畲族文化、处州文史、中草药技术开发等研究成绩斐然,并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推进教育国际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正按照“三步走”发展战略,努力在全国同类地方性本科院校中争创一流,为建设地方综合性大学而奋斗。

丽水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园林等专业。

丽水学院的重点专业

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重点建设专业7个。

丽水学院的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调档比例控制在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具体视各省情况而定。

二、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外合作护理学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报考英语专业和国际汉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含105分);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8分(含98分);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三、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五、新生体检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六、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七、教师教育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报考教师教育类的考生先按文、理两类录取,新生进校半年后再按教师教育学院的要求重新选择专业。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浙江省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浙江省录取办法执行。外省艺术类考生,按照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录取。

九、定向培养生录取办法:录取批次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填报对应批次提前批志愿,录取前需与定向培养的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再由定向主管部门提供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定报省考试院批准后录取。

十、创新班录取办法:2014年学校将举办创新班,实施个性化教育。创新班学生从优秀本科新生中选拔,选拔方式按《丽水学院创新班实施方案》执行。

十一、录取方式: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十二、录取信息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及丽水学院招生网公布。

十三、新生报到: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四、新生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丽水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在职教职工1042人,其中专任教师708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70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教师38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0人,省高校教学名师1人

丽水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年以来,学校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旨,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培养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均在90%以上。

丽水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制度,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为辅助措施的资助体系,多渠道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丽水学院在校生情况

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

丽水学院地址:
丽水市学院路1号
电话:0578-2271179,227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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