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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的校徽

中央音乐学院

等级:一本 教育部直属 位于北京北京 关注人数:
类型:艺术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门:教育部 国家重点学科:1个 博士点:1个 硕士点:1个
中央音乐学院图片

  中央音乐学院建于1950年,其前身是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各具特色的几所高等音乐院、系,他们分别是建于1927年的燕京大学音乐系、1939年的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1940年的南京国立音乐院、1946年的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和香港、上海的中华音乐院, 以及建于1948年的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等,其主体是南京国立音乐院...

中央音乐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2日

中央音乐学院是由20世纪40年代的国立音乐院(含幼年班)、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工团、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国立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香港中华音乐院等几所音乐教育机构于1949年9月起在天津合并组建而成,同年12月18日政务院正式命名学校为中央音乐学院并任命正副院长。1950年6月在天津补行成立典礼,1952年燕京大学音乐系并入,1958年迁至北京,座落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原清醇王府旧址(光绪皇帝出生地)。但学院的历史应追溯到1940年11月抗战期间在陪都重庆青木关成立的国立音乐院,她是中央音乐学院多个前身中一脉相承的主要前身,至今已有70年校龄。学院原隶属于文化部,2000年归属教育部。1960年被定为国家重点高等学校,1999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目前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国家重点高校和“211工程”建设学校。历任院长为马思聪、赵沨、吴祖强、于润洋、刘霖,现任院长王次炤。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高等学府,自建院以来已形成了体现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综合功能的,从附小、附中、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现设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声歌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乐队学院、基础教育部以及附属中、小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音乐教育学院等教学部门。此外,还设有集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音乐科技部,其中包括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现代电子音乐中心、音乐治疗中心和嗓音研究中心等。2001年建立了全国艺术院校中唯一的一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2005年,创立了亚洲第一所培养和训练乐队演奏人才的机构——乐队学院。学院还设有海内外社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推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此外学院还附设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和环球音像出版社等机构。中央音乐学院以全国音乐教育中心,音乐研究、创作和表演中心,以及社会音乐推广中心的办学模式,成为一所能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专业设置比较齐全并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音乐学府。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音乐人才向往的地方,吸引了大批有才华的年轻音乐家来院学习,培养了众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作曲家、音乐学家、音乐教育家和音乐表演艺术家,他们一直是中国音乐事业发展中的骨干力量和生力军,许多在国内外重要音乐机构担任重要职务,其中包括几十位国家级院、团的艺术总监、团长和音乐学院的院长、校长。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享有国际声誉的知名音乐家,活跃在国际和国内的音乐舞台上,其中有的作为独奏(唱)家在世界各地巡演,有的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英国皇家科文特花园歌剧院担任主角,在纽约爱乐乐团、意大利维罗纳歌剧院、德国慕尼黑歌剧院、中国交响乐团、新加坡交响乐团、德意志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澳门乐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等担任音乐总监、指挥或首席。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高校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于2003年设立了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人事部、教育部共同审批通过的第一批全国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学科(包括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和音乐表演艺术)为全国重点学科。几十年来,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拥有一批在国内外音乐界具有一定影响的著名音乐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现职教师总数为359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166人;专任教师281人,其中教授85人,副教授8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在教学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910人,其中本科生1441人,博士生79人,硕士生362人,留学生28人;在站博士后5人;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学生共5971人,附中、附小学生934人。
60年来,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在教学和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创作了大量具有影响的音乐作品,出版教材、著(译)作数百种,其中不少教材和教学成果荣获国家级奖项。学术性季刊《中央音乐学院学报》行销国内外,是全国艺术类中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唯一拥有教育部名栏的期刊,2010年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工程。学院已培养了数万名音乐人才及数百名外国留学生,其中大多数毕业生已成为全国各地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人和业务骨干,有些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著名音乐家。
学院师生在国内外举办的各种音乐比赛中屡屡获奖,据不完全统计,自建院以来,获国内外各类奖项共计3219人次,其中,国内获奖2485人次(金奖779人次),国际获奖734人次(金奖250人次),其中包括著名的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的金银奖等。1987年以来,学院共取得科研成果奖8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61项。1989年以来,林耀基教授的《小提琴教学》、郭淑珍教授的《声部确定及训练的科学》、于润洋等教授的《音乐美学教学成果》和吴祖强等教授的《作曲教学成果》分别在教育部每四年举行一次的教学成果评奖中获得国家级特等奖和一等奖。2008年,管弦系和乐队学院、音乐教育系还分别获得北京市教委颁发的“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2009年,管弦系和乐队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作为全国专业音乐表演艺术的中心,许多国际、国内的重要学术活动在学院举行。一年一度的北京现代音乐节、北京国际电子音乐节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节等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学生们除了向本校的教师学习之外,他们经常有机会向来院讲学的国际知名的演奏家、歌唱家、作曲家、音乐学家和指挥家面对面地学习。他们也有机会参加由学校和在京国际机构主办的各种音乐节活动。
多年来,学院一直遵循“开阔的学术视野,广泛的对外交流”这一基本的办学原则,十分重视国际音乐文化交流工作,每年都聘请众多国外著名音乐家和学者来院讲学或任教,也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和学生出国学习、讲学和演出。学院还聘请国际著名音乐家担任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其中包括作曲家潘德列茨基、谢德林、古柏杜丽娜,指挥家小泽征尔、祖宾·梅塔、巴伦伯依姆、钢琴家阿什肯纳齐、弗莱舍尔、波格莱里奇,小提琴家梅纽因、斯特恩、帕尔曼、穆特、克莱默、文格洛夫,大提琴家罗斯托洛波维奇、马友友,歌唱家贝尔冈齐、帕瓦罗蒂、多明戈、杰西·诺曼等,他们定期或不定期地来院访问,举办大师班。
由优秀学生组成的中国青年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附中少年交响乐团及附小室内乐团多次出访欧、美、亚、非各国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参加了包括贝多芬国际音乐节、柏林青年古典音乐节等重要国际音乐节,并在许多重要场合演出,获得广泛赞誉。学校还与俄罗斯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法国巴黎国立高等音乐与舞蹈学院、英国伦敦皇家音乐学院、奥地利维也纳音乐表演艺术大学、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耶鲁大学音乐学院、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等世界著名音乐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
学院校区教学设施功能齐备,大学部教学楼、琴房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运动中心均集中于此。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厅是重要专业音乐会演出场所,每年有来自世界各国的著名音乐家举行高水平的音乐演出,许多当代重要作曲家的音乐作品在这里首演。校园内有8个大中小型专业演奏厅、歌剧排演厅和学术报告厅。设在琴房楼和教学楼内的演奏厅各有座位200余个,是举行室内乐演出的理想场所。
中央音乐学院图书馆面积4780平方米,馆藏图书乐谱、音像资料、音乐期刊等各种载体形态的资料逾47万件(册),包括古琴、琵琶文字谱、寺庙音乐工尺谱、传统民族乐器演奏谱等珍贵资料,以及不同时期、不同流派的外国作品。另外还有不同语种的专业理论及工具书7.5万余册,音乐期刊1万余册,音像资料22.6万余件,是中国最大的专业音乐图书馆。同时,数字图书馆还拥有《馆藏音乐书籍全文库》、《馆藏音乐乐谱全文库》、《音乐核心期刊全文库》、《馆藏音像资料点播库》等数据库。电子资源覆盖书籍、乐谱、期刊、音视频,是国内目前最大的专业音乐电子资源库。图书馆还收藏有中国现代作曲家的资料及手稿,以及许多珍贵的文字和音响资料。其举办的音乐视听欣赏会、专业讲座及互联网查询等特色服务广受师生的欢迎。该馆附设有参考书阅览室、大阅览室和设备先进的视听室,为师生提供了安静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及良好的视听设施,以及学院各种教学、演出活动及个人表演资料的专业级实况录音、摄像,实现了采访、编目、流通、查询等业务的计算机管理,形成了现代化的音乐专业图书馆管理格局和集采、编、流、阅览、资料复制、视听欣赏、现场采摄录及多个数据库等一体化的全方位服务格局。1997年,该馆加入了国际音乐图书馆协会(IAML),成为国内的第一个会员馆。
  中央音乐学院校区本部为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大学部校园分东西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4446.54平方米。校园东区毗邻本部,占地面积为6735.3平方米。教学区校舍建筑面积为87485.33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有68855.51建筑平方米,图书馆面积约4070.62平方米。附中校区设在北京丰台区方庄方群园。
 
目前,学院正在努力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和“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总面积3.6万平方米的新教学楼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这是一座集课室、琴房及各类功能先进、设施完善的音乐厅、报告厅和排练场所为一体的教学设施,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立项,学校东区拟将建设未来的学生公寓及新音乐厅,总计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这一计划实现后,学院的办学条件、校园环境都将得到根本性改变。届时,中央音乐学院教学与生活设施也将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本栏目内容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提供

中央音乐学院专业设置

中央音乐学院的重点专业

中央音乐学院作为一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的单学科高等学府,自建院以来已形成了体现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综合功能的,从附小、附中、大学本科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现设作曲系、音乐学系、指挥系、音乐教育系、声乐歌剧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交响乐学院、基础教育部、附属中小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音乐教育学院,以及设在教务处的古典吉他、手风琴和电子管风琴三个专业方向的直属学科等教学部门。此外,学院还设有集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音乐科技部,其中包括提琴制作研究中心、现代电子音乐中心、音乐治疗中心和嗓音研究中心等。

中央音乐学院的录取规则

1.我院面向全国招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遵守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在职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2.报名者需交下列各件: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的介绍信,城市待业人员持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农村户口人员持乡政府介绍信,待安排退转军人持县(区)民政部门介绍信,现役军人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介绍信上必须写清考生的出生年月和文化程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已在户口所在省市参加艺术类招生报名的考生,须交艺术考生报考证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简明登记表(两表本院出售);考生最近一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报名考务费和专业初试费100元,参加专业复试者另交复试费100元。

3.报名时间:2月中旬。考试时间:2月下旬。艺术管理专业方向报名、考试时间:2月下旬。在本院第一志愿报考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和第二志愿兼报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考生,均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按规定交报名费及其他各件。并另行填写专业方向志愿表(表三)一份。?

4.考试分专业初试、专业复试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请咨询学院招生办。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我院于4月初将参加文化课考试的通知书寄给本人。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按当地规定时间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按当地规定科目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的统一考试。个别省对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另有规定,考生按本省规定执行。文科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5.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经我院批准招收的推荐免试生外,一律参加高考。

6.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接到文化课高考成绩后,须立即将文化课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我院招生办,复印件上需注明我院的专业准考证号。

7.我院文化课考试录取分数线(文科不含数学、理科含数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依照北京市规定的当年艺术类表演专业的分数线。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参照北京市规定的当年艺术类史论编导及师范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根据我院考生的文考成绩,确定我院录取分数线。我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结果,在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外语成绩达到本院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平衡、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加上文化课成绩的总分排队录取;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总分(文理科均含数学)加复试专业课总分的合计成绩,排队录取。考生录取与否均有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后寄发考生本人。

8.港、澳、台地区青年考生可到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广州市联合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及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并按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下旬,专业课考试的时间、科目与大陆考生要求相同,也在月中旬北京本院报名,2月下旬参加专业考试。

9.新生入学后我院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10.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低音提琴、打击乐器外)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11.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1.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招收演奏唢呐、管子、笛子、笙、打击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筝、阮、三弦、扬琴、古琴、柳琴等乐器的考生。我院只招收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的考生。

2.报考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报考音乐学、音乐教育综合类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报考合唱指挥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
除文化课总分外我院对语文、外语两科的高考成绩(每科满分150分)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音乐学专业方向:语文成绩不低于75分,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音乐教育专业方向语文成绩不低于75分,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语文成绩不低于75分,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和合唱指挥专业方向:语文成绩不低于65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钢琴各专业方向:语文成绩不低于6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


我院继续招收高等艺术院校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及省部级重点中等艺术学校推荐免试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需参加本院专业考试,其专业成绩优秀,在原中等艺术学校各科学习成绩优良,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可免于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但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全院招生总人数的10%。推荐材料必须在专业考试报名时交我院招生办公室。我院音乐教育、合唱指挥、艺术管理专业方向不接收推荐免试生。自2006年起我院将停止招收推荐免试生。

中央音乐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几十年来,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教师总数为34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7人,硕士生导师166人;专任教师281人,其中教授85人,副教授8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在教学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

中央音乐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http://zhaoban.ccom.edu.cn

中央音乐学院的收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实行收费入学。凡2011年入学的新生均需交纳学费。经物价部门批准,我院本科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为: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8000元,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

华侨及港澳台新生学费同内地学生。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年学费标准:人民币33000元。

中央音乐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现有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共计1897人,其中本科生1468人,博士生69人,硕士生360人,留学生41人;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学生共4475人,附中、附小学生共906人(学院外附中校区)。

中央音乐学院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电话:010-6642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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