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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的校徽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

等级:二本 位于黑龙江0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民办)普通本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图片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具有19年的办学历史,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弘扬以就业为导向,创新进取、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以稳步提升的质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不断实现跨越式健康发展,先后获得教育部教师基金会、省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多项表彰和奖励。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前身是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20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为育人目标,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国际化开放办学,开拓进取、追求卓越,以稳步提升的质量和鲜明的办学特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获得教育部教师基金会、省市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多项表彰和奖励。

学院位于风光秀丽的哈尔滨市松花江畔大学城,校园总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校园内欧陆风情与韩日风格相结合的现代建筑,配套齐全的教学及生活设施,为在校学习的莘莘学子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学习与生活条件。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机器人科学与技术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国际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六个学科门类共开设22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8500余人。

鲜明教育特色

坚持以学生为本,为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理念;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理念;坚持知识能力并重、教书育人并重的理念。

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行“教学+实习+实践+应用”的教学模式,面向行业应用、面向市场需求,实行专业复合教学。

实行校企深度合作,专业链对接产业链,学生学以致用,通过校企合作,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定向培养,为企业量身订制人才。

注重学生就业能力培养。实行复合型培养方式,联合开展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认证培训与考试及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面向科技发展,根据行业需求,开展国际合作,开展机器人文化教育和机器人研究开发,与电子、机械和计算机等专业复合培养机器人新兴产业的急需人才。

丰富教育资源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实行“人才强校”战略,高度重视师资队伍与管理队伍建设。现有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23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85人,已形成了以专业主任教授、副教授为主体,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优秀师资队伍。同时,引进企业工程师实施实践教学,通过科研机构和企业遴选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来院培训,委派教师赴企业实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另有外籍教师常年为我院承担部分外语教学任务,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学院拥有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设有网络教学中心、实践教学中心、现代工程培训中心、机器人文化展示中心、多功能视听语音室、艺术研究工作室、专业仿真实验室等90余个实验场馆,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与学院教育模式配套的实践教学体系,为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条件,学生在老师指导下可预约进行自主创新实验或课外科技活动,为学生的课内外科研活动提供了便利。

学院图书馆建筑简约典雅,馆藏丰富,纸质图书70余万册,各类期刊600余种,电子图书7600GB,并拥有先进的电子图书阅览室和文献资料检索数据库,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效率和扩大了学生的知识视野。

学院艺体馆设有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艺术体操馆、健身房等设施,功能完备。400米标准塑胶跑道,占地1.5公顷的足球、排球、篮球场地,满足了学生的体育教学和课外运动活动的需要。

活跃的国际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韩国、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多个国家的十余所著名院校签订了“2+1+1”专升本项目、“3+1”留学后国外就业及“3+1+2”本硕连读或“4+2+2”本硕博连读等各类出国留学项目,并采取国内外学分互换、减免学费和发放双证(发两国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模式,为欲出国深造的学生提供了国际发展平台。学院办学以来,参加国际交流项目和赴日、韩、欧美等多个国家留学或就业的学生达2000余人。

较高的教学质量

办学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各类优秀人才2万余名。毕业生就业面向全国,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及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的三资企业。在国内经济发达区域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站,与50余家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才市场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力实施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教育与实训,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职场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为毕业生充分就业提供了有效保障。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国企、民企、三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学院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院办学水平的最重要标准,学生考取公务员及考研率连年提升,有的已考入中国科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院校;学院大学英语“四、六”级过级率大幅度增长;学院先后在东北地区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中多次荣获一、二、三等奖,在第十三、十四届全国机器人锦标赛、第三届国际仿人机器人奥林匹克大赛中,学院取得了十六个冠军、十六个亚军、六个季军的好成绩;在2012年中国科协组织的“科协点燃生活”会展中,我院机器人表演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项目,荣获三等奖;在2012年杭州举办的“中国智能博览会(包括国外代表队)”上,全国高校中仅我院机器人表演入选参赛;2013年在第五届国际大学生雪雕比赛中荣获三等奖、我最喜爱的大学生雪雕作品奖两个奖项。

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近两年来承担省级科研教研项目4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各类专著、教材70余部,获得60多项省级以上奖励,2010年《学校文化建设与策划》课题荣获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重点课题一等奖。

多彩的校园文化

学院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紧紧围绕学生的职业素养提升、就业能力培养和兴趣爱好发展,积极开展各类有益的训练和文化活动。现已组建大学生职业素养拓展训练中心、生涯规划指导中心、体育类、文艺文化类、公益类、科技类社团及中心10余个。依托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体育节、“两日城市生存体验”等品牌活动,开展深受学生欢迎的丰富多彩、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活动,赢得了社会和企业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

学院的学生积极参加国家级、东北地区、省级的各项科技、文化等专业知识竞赛、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黑龙江省大学生韩语写作比赛中我院学生分别获得作文比赛一等奖与二等奖;2012年我院学生在“外研社杯”英语演讲比赛黑龙江赛区比赛中荣获三等奖;由黑龙江省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举办的全国万人健美操大赛黑龙江省分区锦标赛上,取得了大众健美操四级大学组冠军;在第二届“林院杯” 两地交流赛中学院跆拳道武道社分别荣获男子组个人套路第一名,男子团体套路第一名等17个奖项。在2011年省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中获得第三名及2012年第十五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黑龙江省预选赛获得第五名。

学院连续三年作为省内唯一一所高校协办单位,组成了由200多名学生志愿者组成的韩国语现场翻译工作团队,全程承担了哈尔滨韩国周商品展销会的会刊及各种文字资料的中韩文翻译、外宾接待翻译、韩国展商的现场翻译工作。我院女子军乐团受到韩国周活动组委会和韩国客商的欢迎,并受到了哈尔滨市政府的表彰。学院学生还主动参加社区文明建设及无偿献血、绿化等一系列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从中扩大了视野,受到了锻炼,增长了才干。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程管理、会计学等专业。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的重点专业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六公开”,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学院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2天内公布。

第十四条学院按志愿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不满,再录第二志愿的考生。若学院考生生源不足,则按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征集志愿。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参考其报考专业所侧重的单科成绩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执行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

第十七条学院除语言类专业限制语种,其它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十八条学院各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第十九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以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在该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束后一周内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下发的《黑价联(2012)296号》文件,按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住宿费。本科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学费为13000元/年,其它本科专业12000元/年;专科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网络技术为8000元/年,其它专科专业为7500元/年。公寓住宿费为700至1200元/年。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在校生情况

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地址:
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学院路时代大街158号
电话:0451-、82473106、82473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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