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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的校徽

华中师范大学

等级:一本 教育部直属 位于湖北武汉 关注人数:
类型:师范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门:教育部 国家重点学科:9个 院士:5位 博士点:94个 硕士点:184个
华中师范大学图片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面积2000多亩,是中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国家培养中、高等学校师资和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她是在 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大学部(...

华中师范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
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
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
◆百年文化积淀 学校是在1903年创办的文华书院、1912年创办的中华大学、1949年创办的中原大学教育学院的基础上,1951年组建公立华中大学,1952年改制为华中高等师范学校,1953年定名为华中师范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华中师范大学,并由中原大学创始人之一的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校名。
学校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华,又汲取了外来文化教育的养分,形成了“忠诚博雅、朴实刚毅”的华师精神,恪守“求实创新、立德树人”的校训,为国家培养了近30万优秀人才。
◆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坐落在武昌南湖之滨的桂子山上,占地2000多亩,校园依山傍水,景色宜人。中秋时节,丹桂飘香,堪称人间胜境、治学佳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良,10余栋现代化教学楼,两座图书馆,馆藏面积近4万平方米,藏书290余万册,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生活设施完善。此外,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体育馆、游泳池、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网球馆等各类现代化设施也较好地满足了学生的文化生活需要。
◆学科优势明显 学校现有专兼职院士、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高端人才190余人次,教授、副教授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300人。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计10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8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5个本科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
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9000余人,留学生2000余人。学校基本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的完备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科研实力雄厚 学校下设27个学院、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分析测试中心、70余个专业实验室,拥有一批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有30多个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学会、研究会挂靠我校,学术研究氛围浓厚。学校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等部省级社科重点研究基地8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111”引智基地2个。学校科研整体实力较强,近三年获社科重大项目23项,排名全国第五;近三届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位于全国前十;湖北省社科成果奖连续五届全省第二。近三年承担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973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国家科技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余项, 2013年发表SCI论文630余篇。
◆教育特色鲜明 学校人才培养体现“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思想,突出学生知识、能力、综合素质的整体优化,大力倡导创新教育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行本科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实施弹性学制、素质学分制、主辅修与双学位制,重视实践教学,提倡文化育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学生社团活动十分活跃,“博雅大讲堂”、“桂子山艺术节”、“桂子山科学文化节”、“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等传统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高校颇具影响,为学生培养、锻炼、展现自身才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学校曾多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圣兵爱心社”“疯狂英语协会”等多个社团改为 荣膺“全国高校优秀社团”
◆资助措施得力 学校资助体系涵盖奖、助、贷、勤、免及创业、代偿等方面。设有奖助学金40余项,每年25%以上学生可获得500~10000元不等的奖学金;25%以上学生可获得最高4000元的助学金;师范专业学生均可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奖助学金合计覆盖面达到学生总数的85%。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批复率100%,12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3000余个校外兼职岗位以及20余个创业项目提供了实践锻炼平台。“绿色通道”确保就学无忧,爱心资助促进学子成才。
◆国际交流广泛 学校与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法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菲律宾等70多个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开展广泛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学校常年聘有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校任教,并邀请高层次专家来校讲学,开展合作研究。除派遣教师赴海外留学深造外,学校还选择合作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进行学生联合培养,每年都有几百名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办有学前教育(中澳班),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合作办有社会工作(中澳班),与澳大利亚斯威本科技大学合作办有生物技术(中澳班),学生通过该合作项目可申请到合作学校就读,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中澳两校的本科文凭。
◆学生就业率高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以过硬的思想素质、良好的业务素质以及全面的综合素质赢得了用人单位的青睐,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其中,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率为100%,位列全国部属高校前列。就业地区分布以中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占80%),就业单位主要为国内大中城市的高等院校、重点中学、政府机构、企业及其它相关社会部门。学校多次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规范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咨询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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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67105(学校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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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网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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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舞蹈学、历史学(师范)、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文化遗产与文...、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等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的重点专业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汉语言文字学,中国近现代史。

华中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省级高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七条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承认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投档特征分顺序进行录退。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没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新课程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重点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报有我校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在剩余专业中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原则上为2、1、1。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有学校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校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选考科目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另我校在江苏省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必测为4C及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理工类专业录取选测物理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录取选测历史的考生,在专业安排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如果分数和等级均相同,则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安排。

第二十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分数要求,英语专业(师范)和翻译专业(英语方向)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以上(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是否参加口语测试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达到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对于美术类考生,在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不分文理,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下同);各省专业前三名考生,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我校予以优先录取。对于音乐类考生,音乐学专业考生超过当地文化控制线20分(含),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学专业各省前三名(计划人数在5人以上),文化成绩达到当地音乐专业文化控制线,外语成绩达到70分,我校予以优先录取。音乐学(理论方向)在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文理科二本线的80%,外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分省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底排名录取,不分文理。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50分,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从高到低录取。舞蹈学专业考生文化达到当地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不分文理,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体育教育专业以所在省划定的体育本科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在投档第一志愿考生中,不分文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运动训练专业以我校划定的文化录取资格线为最低控制线,在文化线上,分招生项目按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国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考成绩达到各生源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保证录取,并加15分进行专业选择。

华中师范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3800余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00余人,博士生导师200余人,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专兼职院士等20人。

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近年来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2010年就业率为95.72%。
就业单位流向:以教育系统和企事业单位为主
每年25%以上的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继续深造。签约就业的毕业生中,55%以上在教育系统就业(其中到重点基础教育单位的占50%以上,到高校工作的约占5%),35%到企业工作(其中被世界500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录用的毕业生约占10%),6%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见图一)。

就业地区分布:中部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流向比例大
我校每年签约就业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其中45%在中部地区工作,20%流向珠江三角洲地区,10%流向长江三角洲地区,6%分布在环渤海经济区,8%到京、沪、津、渝等直辖市就业。每年在中部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学生占80%以上(见图二)。

就业新招:提升就业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毕业生优质就业
近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改革,充分发挥就业指导中心作为“三个中心”(学校信息反馈中心、人才营销中心、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的作用,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手段,促进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教育部简报》2009年、2010年分别以《华中师范大学多管齐下全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华中师范大学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推进毕业生优质就业》为题全文刊发了我校做好就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促培养。学校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建立了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白皮书,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定期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着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闯市场。学校构建了以“周五双选会”为主的校园招聘市场体系和以本校就业网、中南高师院校就业网为依托的无形市场体系。2010年,来校招聘的单位较上年增长10%;提供的岗位需求与毕业生人数之比达10:1以上。历年来,60%以上的毕业生通过校园招聘会成功求职。
——建基地。学校在全国200多个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就业实习、实训和见习基地,形成了“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基地体系。其中,以“师范生实习促就业计划”和“非师范生就业能力提升计划”建成的基地,60%以上的实习生被直接录用。
——强指导。学校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公共课,构建了“2+1+X”全校公共课程体系,实现生涯辅导和就业指导“前移”。此外,还成立了职业发展研究中心,为学生开展团体辅导与个性化指导,形成了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职业咨询辅导与研究体系。


社会评价: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多个行业涌现先进典型
我校毕业生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欢迎。多个用人单位认为我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工作踏实勤奋,适应性强”。
我校素有“中南地区教师培养的摇篮”的美誉。湖北省60%以上的特级教师,毕业于我校。从我校出去的一大批国际奥赛金牌教练、省级名师、市级名师,活跃在全国各地教育战线,此外,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多个领域,很多校友成为业界精英和高层管理者。

华中师范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师范专业学生须签订免费师范教育协议书,同时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他专业学生须缴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当年批复执行。

华中师范大学在校生情况

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90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基本形成了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

华中师范大学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
电话:027-67863404、6786333467863374、678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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