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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校徽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等级:三本 位于吉林长春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民办)独立学院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图片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东北师范大学按新的机制和模式申办并实施普通高等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院坐落在景色宜人的北...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5日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创建于1988年,2004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穆树源教授为学院董事长。

  学校坐落在长春市风景秀丽的净月经济开发区,建有东、西两个校区。学院占地面积600多亩,建筑面积26万多平方米。 校园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毗邻,有着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人文环境。设有12个院(系),37个本科专业。2009年开始,与东北师范大学在文学、经济学等17个专业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0700多人。

  学校以建设有一定影响的外向型、应用性、多学科的民办大学为办学目标,以面向社会和市场,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创新精神强、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勤奋开拓自强育才”的校训精神,确立了“成功教育”理念,其核心内涵是“人人皆能成功”。学校已经形成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为主体的专任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4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的比例已达到4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61%。在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有27名教师被聘为东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门类为主体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城市管理专业、日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英语专业被确定为吉林省教学改革建设试点专业。我校的吉林省人体数据库与服装版型研究中心被省教育厅批准为“十二五”立项建设的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广播电视系“传媒教学实验中心”被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汉语言文学专业通过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备选单位的省主管部门评审。2010年,学院在全国第一个成立福祉学院,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养老事业体系,正在为国家培养福祉专业高管人才和高端护理人才。

  课程建设取得较好成效。现有省级精品课5门,省级优秀课26门。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育成果奖7项。科学研究取得喜人进展。近7年来,教师承担教育部、省重点规划项目等科研项目2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和科研奖励260多项,发表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200多部,显示了较强的科研实力。

  学校人才培养成果明显。 近年来,有千余名学生在全国和省级各类大赛中获奖。其中,有国际旅游小姐大赛世界季军,世界小姐吉林赛区比赛冠军,长春净月潭瓦萨国际滑雪节“冰雪天使”。有的学生成为吉林省感动校园优秀大学生、长春市文明大学生,奥运会、亚运会志愿者和“感动吉林“十大人物”。2005年以来,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一直超过10%,在全省民办高校中位居前列。2006年以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超过90%。建院24年来,两万多名学子毕业走出校园,这些优秀学子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世界各地,许多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为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贡献着聪明和才智。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频繁。先后与日本、韩国、新加坡、俄罗斯、丹麦、德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一批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以“2+2”、“3+1”、本科后读研等方式开展合作办学。2000年以来,共接待来自世界各国的学者、学校代表和友好人士300余人次,组织20多个团组出国考察访问。2005年以来,有1000余名美国教师和留学生来校学习汉语。2006年,中国教育学会、中育国际汉语教育(长春)基地正式在学校设立。学校是吉林省惟一具有出国留学服务资格的民办高校。

  2005年,学校荣获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发的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2007到2010年,学院连年被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学校参加全省社会组织综合评估,名列最高等级5A级社会组织榜首;学校党委被评为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2011年,学校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董事长穆树源教授作为学校创始人和具有影响力的民办教育工作者,他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倾心打造高水平民办大学,先后获得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授予的“创业奖”,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的“民办高等教育创业奖”和吉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吉林省创业先锋、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服装设计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等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重点专业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不宜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专业。日语、俄语、朝鲜语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并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录取。我校不录取未报我校志愿的调剂考生。

3.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文史类按:英语、语文、数学次序,理工类按:英语、数学、语文次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根据各省招办提供的生源情况,除吉林省以外的其它省一般按招生计划数100%提档。

5.文史、理工类专业:吉林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其它省市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CC。

6.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①吉林省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承认吉林省及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其它艺术类专业招收我院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音乐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辽宁省:承认辽宁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均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河北省:承认该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低分优录取;④内蒙古自治区:承认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⑤浙江省:承认该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成绩,根据该省确定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已经形成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为主体的专任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4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的比例已达到42%,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61%。在教师队伍中,有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教学名师,博士生导师。有27名教师被聘为东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院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学生通过职业培训与考试,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学院实行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在国内与部分重点高校、科研单位、相关企业合作,建立了实习就业基地。在国外与日本、美国、丹麦、加拿大、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等国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

  多年来,学院一直坚持把学生的就业作为学院发展的生命线,坚持“把增加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目标”。

  1、完善的就业工作体系。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领导主抓、部门协调、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指导服务体系。为此,成立了以学院党委书记、院(系)院长、系主任为主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的“二级责任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学院设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下设就业指导部、网络建设部、市场管理部,并配有信息发布室、就业洽谈室、信息查询室。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全方位、全程化的指导与服务。

  2、全程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就业教育进入课堂,从新生入学抓起,作为学生必修课;开设就业指导专家讲座;设有就业咨询室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个体咨询。

  3、快捷的就业信息网服务。

  创建了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就业信息网,开设《学生查询》、《就业指导》、《就业政策》、《就业问签》、《就业论谈》等栏目,及时、快捷的为毕业生服务。与各大型人才网站先后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了网络资源互补,同时搭建了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供需平台,为广大毕业生同学们提供了广阔的就业信息。

  4、日益扩大的就业市场建设。

  大力开展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结合之路,采用“订单式”教育方式,为企业“度身定制”毕业生,目前已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定单培养协议,为学生就业牵线搭桥。

  建立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定期到企业实习,利用企业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为学生提供真实环境的实习实训场所,为我院学生提供大量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就业信息网络遍布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已与近百家企事业单位有密切联系,建立了广泛的就业网络和稳定的就业基地。有力地保障了我院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学生毕业后,由学院推荐、双向选择、自主就业。

  学院20多年来共为国家培养了1万多名毕业生,毕业生因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通欢迎。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的大中型企业和各级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校、中小学,很多已成为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就业区域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等全国大、中城市。我院还有一大批优秀学生考取南开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对外经贸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全国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城市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500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在校生情况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10700多人。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电话:0043—184537195、84537149、、8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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