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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的校徽

长安大学

等级:一本 教育部直属 位于陕西西安 关注人数:
类型:理工 性质:(公办)普通本科 211工程 主管部门:教育部 国家重点学科:2个 院士:2位 博士点:46个 硕士点: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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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 2000 年由始建于二十世纪 50 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 2 个主要教学区、 1 个实习基地,占地面积 2980 亩。半个多世纪以来,长安大学逐步发展成...

长安大学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4日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00年由始建于二十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现有2个教学区、2个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300亩。60多年来,长安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人文社会科学与基础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府,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8万余人。
2000年4月18日,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长安大学。
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系),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6个部省级重点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8个本科专业;有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等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6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基地。现有全日制学生31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9000余人。近几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3%以上。学校有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3个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拥有全国高校唯一的汽车综合试验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72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3人,教授、副教授1082人,博士生导师150余人,硕士生导师780余人;有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7位,80余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陕西省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
2005年6月26日,教育部、交通部共建长安大学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2012年7月20日,教育部、国土资源部共建长安大学签字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
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近年来,共承担了包括国家"973"、"863"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科研课题在内的科研项目6000余项,荣获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内的国家科技奖励18项,省部级一等奖31项,其他省部级奖励500余项;承担了包括国家规划课题在内的各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360余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50余项。年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学校编辑出版《中国公路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建筑科学与工程学报》、《地球科学与环境学报》、《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汽车驾驶员》等8种全国性期刊,其中2种为国家重点建设期刊,3种Ei数据库收录期刊,4种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公路学报》、《交通运输工程学报》连续入选"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
2011年8月2日,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直属高校签约仪式在西安举行。

2007年1月10日,长安大学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校企全面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学校195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先后培养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越南、坦桑尼亚、也门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2000多人,现有在校留学生300多人。学校还是我国最早承担援外教育和首批招收港、澳、台学生的高校之一。近年来,学校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力度,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所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加入了"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与俄罗斯国立罗斯托夫建筑大学等成立国际大学联合体,设有国家外专局长安外语培训中心。近年来,学校主办、承办了一系列高水平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经过长期的办学实践,学校形成了"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精神,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在新的历史阶段,学校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之路,着力实施“卓越人才培训计划”、“卓越科研提升计划”、“卓越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全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网页最后更新:2014年01月10日)

长安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土木工程、建筑学、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等专业。

长安大学的重点专业

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地质工程

长安大学的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2.加试要求:

(1)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

(2)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口试、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术科考试按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3.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

4.加分考生录取原则:进档和分专业以各省招办投档成绩为准,考生享受加分计入投档成绩的,以投档成绩为准。

5.专业志愿投档级差:一二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以后不设级差。(即专业级差为3-0-0-0-0)。

6.专业分配办法:参照考生志愿,以高考成绩结合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

非一志愿考生进档后在未满额专业中按成绩进行分配。

7.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

(1)省考专业课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广播电视编导与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应达到二本线90%,按照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照各省考专业课择优录取。

8.自主选拔、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及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部分省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安排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参加测试并取得合格。

9.2014年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投档分相同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0.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一批本科重点批次投档线为准,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比例为105%,不超过120%。

长安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72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3人,教授、副教授1082人,博士生导师150余人,硕士生导师780余人;有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7位,80余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教育部、交通运输部、陕西省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

长安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一)毕业生就业总体概况

1.学校办学特色十分明显,毕业生以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特点而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近年来本科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

2.就业地区广泛,以东南沿海地区省(市)居多,不仅遍及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建筑系统,还延伸到市政、铁道、港航、民航等系统,以从事科研、设计、工程、管理、教学等工作为主。

3.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每年可推荐本科毕业生总数5%的优秀学生免试攻读校内外相应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2006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1.2006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3.64%,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6.48%。

2.按就业地区流向分析:毕业生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就业的有2515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83.72%;到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有114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7.98%,其中到陕西省就业的有788人(其中到西安市就业的有695人),占到西部地区就业人数的69.06%;到冀、晋、豫、鄂、湘、赣等中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有427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4.21%;到中小城市就业的毕业生有830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7.63%。

3.按就业单位性质流向分析:毕业生到国有企业的有1291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42.98%;到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毕业生有66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2.00%,到科研设计单位的毕业生有28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9.35%;到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有300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9.99%;到高等学校及其他教学单位的毕业生有106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53%;到部队的毕业生有1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0.37%;自主创业有5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0.17%;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有349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1.62%。

(三)2007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

1.2007年我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为93.08%,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率为75.25%。

2.按就业地区流向分析:毕业生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就业的有2907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81?81%;到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有1318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7.09%,其中到陕西省就业的有876人(其中到西安市就业的有575人),占到西部地区就业人数的66.46%;到冀、晋、豫、鄂、湘、赣等中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有587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6.52%;到中小城市就业的毕业生有94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6.48%。

3.按就业单位性质流向分析:毕业生到国有企业的有151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42.52%;到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毕业生有1306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6.81%;到科研设计单位的毕业生有219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6.16%;到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有252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7.09%;到高等学校及其他教学单位的毕业生有58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63%;到部队的毕业生有4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0.11%;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有201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66%;自主创业2人,占已就业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0.06%。

长安大学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理工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4950元/人•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人•年,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9900元/人•年,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11000元/人•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77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学历与学位授予: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长安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安大学学位证书。

长安大学在校生情况

。现有全日制学生310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9000余人。近几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年稳定在93%以上。

长安大学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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