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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校徽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天津0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图片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干部培训基地,是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和首批大学生就业工作站单位。  学院占地300余亩,坐落在具有浓郁...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3日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天津滨海新区干部培训基地,是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和首批大学生就业工作站单位。

  学院占地300余亩,坐落在具有浓郁高教氛围的天津滨海新区大港生态高教园区。校舍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成教楼、文体馆、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及运动场,并配有计算机房、语音室、多功能报告厅、实验实训基地、游泳馆和宾馆等设施。教室配置了双向多媒体系统,校园网系统覆盖了教学区和生活区,引入了流媒体技术,每个信息点都达到了教学传播图像、文字和音频。校园网为光纤宽带网络,可同时为上万个信息点服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资深教授为核心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设有房地产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国际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计算机系。面向全国招生,开办国土资源、城市建筑、房地产、艺术设计、经济、管理类等20余个专业。

  学院具有长期依托行业开展职业教育的办学历史,在全国及天津市首创或率先开办“房地产经济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等专业。1973年成立的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学校作为建设部中等专业学校房地产管理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学校,主持制定出国家第一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房地产管理专业教育标准、培养方案和教材及物业管理专业教育标准、培养方案等,并承担了全国物业管理教师培训工作。1985年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职工大学建立,被建设部批准成为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并被评审为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2004年,市国土房管局在整合各校资源的基础上接收并重组了建于2001年的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30余年来,先后输送大、中专学历教育毕业生2万余人,并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多个城市开展各级各类资格性岗位培训、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助学考试辅导、职称考试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培训近15万人次。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瞄准更高更新的目标,努力创建以全日制高职教育为龙头,房地产类专业为基础,辐射成人大专,普通中专教育及各类培训,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职前与职后教育及终身教育融于一身的新的办学模式;努力形成办学功能齐全,办学内涵丰富,办学模式灵活的特色和优势。全体教职员工决心为“十一五”期间将学院建设成一所具有“特色校、优质校、品牌校”水平的高职学院,充分发挥行业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为培养更好更多的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人才走出一条行业特色更强、教育质量更高、办学效益更好的发展道路.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国际商务、国际金融、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有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成绩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体育特长生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五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艺术类录取规则:

1、考生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联考或者其他院校美术专业考试并专业考试合格;

2、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投档线和报考我院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学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考虑到就业原因,需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不符合条件者慎报;报考“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考虑到就业原因,女生慎重填报;报考“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电梯)”专业的考生因就业需求,只招收男生。

第十八条已被录取的考生,经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将盖有“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录取新生专用章”,《录取通知书》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的邮寄地址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方式寄出。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09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地址:
天津市大港区学府二路600号
电话:022—63303817、、633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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