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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徽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等级:大专 位于天津0 关注人数:
类型:综合 性质:(公办)高职专科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图片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高职学院,是天津市城建系统目前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和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基地,隶属天津市燃气集团,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总占地面积335亩地,总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现拥有四个校区:北辰校区(总校区)、华苑校区、南开校区和真理道校区,设有建筑工程系、建...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更新日期:2017年05月06日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高职学院,是天津市城建系统目前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和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基地,隶属天津市燃气集团,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总占地面积335亩地,总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现拥有四个校区:北辰校区(总校区)、华苑校区、南开校区和真理道校区,设有建筑工程系、建筑经济管理系、能源机电工程系和基础教学部(三系一部),现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城市热能供应工程技术、会计专业共计12个,同时兼有中专教育部、成人教育部和行业培训等多种办学层次。

  学院环境优雅、学术氛围浓郁,依托市燃气集团在全国500强及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投资优势,已拥有国际一流、现代化、功能完善的教学、科研、实训(实习)场所,建有主教学楼、教学辅助楼、风雨操场、400米标准跑道(操场)、数字化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行政办公楼、培训中心和具有先进教学仪器设备的实训(实习)基地,并建有可同时容纳4000人的学生宿舍及食堂。除此之外,学院还充分利用行业办学优势,与城建系统内的各大集团合作办学,拥有校外实训基地14所。

  学院拥有一批高学历、高水平、业务精、能力强的雄厚师资队伍。此外,学院还聘任在城建行业以及各大集团内部具有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常年在校执教,从而大大提升了学院的教学(实训)师资力量,增强学院综合办学实力。

  学院遵循"以生为本、质量立校、打造特色、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秉承"笃学、厚德、求是、诚信"的校训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发展战略,坚定天津高等职业教育理念,依托行业、立足天津、辐射"三北"。紧紧围绕天津城市建设、滨海新区发展建设和市场人才需求,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形成了以城市建设类为特色,涵盖建筑类、管理类、能源类多种专业层次有机结合的专业体系。

  随着学院办学规模及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还将不断扩大专业的覆盖范围,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和滨海新区建设培养大批应用型、技能型的综合性专业人才。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会计、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城市燃气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重点专业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见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三条对天津是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可先比较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专业测试考核。

第十五条天津市考生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优先安排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的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我院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准备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情况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地址:
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学院前门)
电话:58319057、58216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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