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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

时间:03-08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出处:www.daxuecn.com

  各学院、中心、所:

  为了加强武汉理工大学的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文化氛围,促进学校科技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定于2011年10月—12月在各学院、中心、所深入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即:提倡开拓创新,反对因循守旧;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提倡学习借鉴,反对抄袭剽窃;提倡科学评价,反对贬损浮夸;提倡学术民主,反对学术霸权。

  2、通过学习、研讨和问卷调查等形式,集思广益,便于学校出台相关管理文件,形成学校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形式

  1、集中学习与教师自学相结合。各学院、中心、所要认真组织教师专题学习,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创新文化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

  (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PPT宣讲稿)》

  (2)国家基金委《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

  (3)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

  (4)武汉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暂行办法》(校办字[2009]3号)

  2、会议研讨与辅导报告相结合。各学院、中心、所要深入开展专题讨论,切实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研讨会可以采取自己研讨和邀请校内外专家作辅导报告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

  3、问卷调查与提出建议相结合。各学院、中心、所要组织教师填写《关于“学术不端行为”问题的调查问卷》,广泛收集关于学术规范方面的相关问题和建设性意见,科技发展院将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专门会议,听取院系意见。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中心、所要把此次活动认真落实,让教师切切实实的受到一场科研诚信方面的教育,有效提高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在科研活动中的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好这些责任。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中心、所要通过板报、简报等多种宣传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中心、所将开展科研诚信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含会议记录、问卷调查表、活动总结)于2011年12月9日(星期五)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发展院202室),联系电话:87883591。

  另请各单位科研办主任(秘书)于10月14日(星期五)17:00以前到科技发展院基础办(一楼105室)领取资料。
特此通知。

  附:1、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PPT宣讲稿)》

  2、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3、武汉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暂行办法》

  4、关于“学术不端行为”问题的调查问卷

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校学术道德规范委员会办公室
校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科技发展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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