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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学位授予有关事项

时间:04-07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出处:www.daxuecn.com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学术委员会二届四次会议近日召开,就学院自授学位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做出了重要决定。会议由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光德教授主持,在校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的精神,2008级及其以后入学的学生学士学位将由独立学院授予,对此,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进行了部署。城市学院十分重视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早在2011年初就开始了学位授予权申报材料的总结与整理,形成了完整的申报材料。

本次会议就以下几个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做出决定:

1、批准成立学院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由19名委员组成,其中从西安交通大学聘请7位专家、教授委员,超过了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通过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该细则从2012年3月开始实施。

3、通过了向陕西省学位委员会提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关于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专业的申请报告》。学术委员会仔细审查了学院和18个2012年有毕业生的专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认为材料翔实、系统,自评客观、准确,均已达到《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符合学位授予权单位和专业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会议要求院学位办公室立即开始2012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有关工作。

文 教学服务中心

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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