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相关选举结果及决议生效
本网讯(记者刘畅)5月7日,咸宁市委《关于夏再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咸发干【2012】44号)、《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批复》(咸发干【2012】45号)和《关于吴基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咸发干【2012】46号)印发,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相关选举结果及决议正式生效。
市委相关文件基本内容如下:
据省委鄂发干【2012】103号文件,省委同意夏再兴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吴基良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院长、党委委员、副书记,赵学群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吴义煌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钟儒刚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白育庭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高焕清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马达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级干部。以上同志原任咸宁学院职务因学校更名自然免除,新职务任免时间从2012年4月15日起计算。
据省委组织部鄂组干【2012】205号文件,省委同意中共湖北科技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按姓氏笔画排列)白育庭、吴义煌、吴基良、赵学群、钟儒刚、夏再兴、高焕清七位同志组成,党委书记夏再兴,党委副书记吴基良、赵学群、吴义煌,纪委书记赵学群(兼)。
据省委鄂发干【2012】206号文件,省委同意吴基良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院长,钟儒刚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长,白育庭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长,高焕清同志任湖北科技学院副院长。以上同志任期五年。
4月21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在上级党组织的重视关心下和各位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既定章程、议程,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全体代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省委有关规定,选举了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中国共产党湖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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